“这样啊,我还以为你发现了证据呢。”
“嫣儿,我不过是代为问话。”他的语气十分平淡,“杀人案件虽不多见,但只要有人之处就会发生。你有心去查我并不反对,不过我一点儿也没兴趣,认为此事还是交由衙门去办好些,否则那些衙役终日无所事事,反倒想着法子欺压百姓了。”
我原先以为灏哥哥对案件漠不关心,仅仅是因为事不关己,不想多惹麻烦,不料他竟有如此考虑。的确,风平浪静之时,衙役们四处巡街不过例行公事、做做样子,实则向各个店铺索要“茶费”,其行为与恶霸无异。而发生案件之时,他们也似模似样地搜捕凶手,没有多余人手去进行所谓了“巡街”了。也许灏哥哥说得有理,但我无法对命案置之不顾。
“我知道灏哥哥有自己的想法,也认同你所说的,可是……”
“嫣儿,我并不要求你同我一样,相反,我会继续帮你调查。但是要我为这种私人恩怨的案子费心思,恐怕难以做到。”
“其实我可以自己去调查的,如今我们的合奏已成,虽然我还有些生疏,但也不需要整日在家中练习了。我想爹会同意我出去走走。”
“不行,外面太危险,你要做什么我都可以替你去办。”对于此事的反对,他似乎比爹还坚决。
“那么……和你一起呢?”之前灏哥哥说不放心我独自一人,外出都要让他相陪,我理所当然地认为这回也一样。
然而,他依旧不松口:“这回的凶手穷凶极恶,我不知能否保你万全,至少宴会结束前不要外出。”看他的样子,似乎另有隐情,他所担心的并不是凶手,而是有关宴会的某事。
“可是灏哥哥在外也一样可能遇到凶手,怎么能让你替我冒险?”
“不会的,至少现在看来,凶手的袭击对象都是女子,不是吗?”这是第一次他对案件说出了自己的判断,尽管只是显而易见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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灏哥哥离开后,我独自一人在房内思考。
撇开第一件命案不谈,第二件案子中凶手的行凶时间十分紧迫。由现场与尸体的情况看来,或许衙门中人也有着同样的推断:新娘在进入新房后,某人潜入令其失去意识,而后打晕了丫鬟,将新娘带回自己的闺房以某种看不见伤痕的手段杀害,切下新娘的头部,将其身体藏在床下,而后再把头颅放回男家的新房。尽管因死者是死后被切下头颅,无法以飞溅的血液作为案发现场的判断,但是从尸身未被移动一点,可以断定新娘是在自己的闺房被杀。令人费解的是,凶手把失去意识的新娘带回屋杀害,再取下头颅折返,即便他有日行千里的能耐,却为何要做这样多此一举的事情呢?
同时,凶手必须赶在取耳环的小姑娘之前带回新娘完成作案,而那小姑娘最迟也在新娘下轿前返回,新娘又是在进入新房一段时间后被带走,这期间留下的时间究竟有多少,真的足以犯下罪行吗?发现身躯后,在男家的新娘父母接到下人禀报,即刻去新房查看,当时就看见了床上的头颅。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凶手已带着头颅返回,还取走了箱中的珠宝首饰。如此麻烦的过程只是为了重现相同的杀人手法吗?分明丢在院中更加省时,与第一件案更加相似。
那么让尸身留在新娘闺房的用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