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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超擢守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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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宠很看重跟刘钧之间的这点关系,巴巴的跑来,还准备了一份大厚礼,十匹口外骏马,加外八百八十八两花银,算是出了口血了。

这些天来拜访刘钧的确实人多,现在刘钧这个麻城守备可不再只是一县团练了,而是统领着五县的守御剿匪之责,说起来,五县的团练以及民壮、巡检司等都归刘钧管辖。

说起来,正四品的武职品级上看来很高,可大明文重武轻,一个四品守备有时还不如一个进士出身的七品县令来的尊贵。可这也不是绝对,如今什么时候了,流贼遍地的时候,刚不久的这次,那可是近两万的贼匪来袭,若不是刘钧他们击退,蕲黄早就一片水深火热了。

因此在这种局势下,刘钧这个四品官又变的很火热起来,尤其是这还是个有了三千兵额的守备。没有人愿意得罪刘钧,哪怕不想去结交他,也不能失礼得罪他。各县的大族土豪富户们,这些天是排着队的过来送礼,各种各样的礼物直接拿马车装着来。

此外如麻城知县陆晋锡这样原来刘钧的旧上司,如今都反而得过来送礼,虽然刘钧管不到知县,可品级却是高多了。平时大家还能无视刘钧这武人,可现在这形势,不搞好关系,万一贼人又来袭,刘钧凭什么先救你的县呢。

此外各县的练总,以及那些巡检司的巡检,还有各团练里的那些大小的武官,大家都少不了得备一份礼来见过上官,也许新任的守备大人不在意你的五两十两礼银,可如果你没有送,他说不定就立即把你记上了。

特别是刘钧升任了守备之后,麻城团练和虎头关巡检一职都空缺出来,许多人都想来求一求这个职位。

今天朱宠也来了,当然不是来求练总或巡检之职,他只是想来跟刘钧搞好些关系。

其实刘钊这几天忙上窜下的,也是想要谋点进步,可惜又不好意思跟兄弟开口。还是昨天嫂子过来说是给刘钧送来一些家里做的菜,实际上是借机跟刘钧提了一下此事。按嫂子的意思,刘钧如今都做了守备了,那么顺便提携一下自家亲兄弟,也是应该的。

不过嫂子也没过份,只希望能顺手提一提,但也没要求一定要做什么位置。

刘钧对嫂子印象还是不错的,因此这样的一个要求也无法拒绝,最后答应她会考虑的,但具体安排做什么,他还没有想好,有待观察。

朱宠不是一个人来的,还带着好几个年青人。

“这几位是?”刘钧起身迎上前,笑着问道。

朱宠腆着个大胖肚子走进来,一见刘钧先是小跑两步,然后居然要下跪,刘钧连忙扶住。朱宠样子还是做的很足的,刘钧用了好大力才把他拉起来。起来后,朱宠立即把几个年青人叫上前来。

“还不快过来拜见刘守备,喊世叔。”

“拜见刘世叔。”几个年青人都是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一个个长的很健壮,也没有如朱宠那样的胖子,不过脸上还是看的出来有些像的。

“都是我子侄,左边这两个是我庶子,右边那五个是我那三个兄弟的儿子。都是壮小伙子,平时也都跟着习练过骑射的,甚至还会开火铳。放在卫所里,也就是胡混。我想着,既然刘兄弟这里要招兵买马,咱自家人不得支持不是,因此,我干脆把这几小子全叫来了。家里要不是得留个继承家业的,我把老大也都给你送来。”

刘钧打量了那七个年青人,身高都在一米七以上,在这个时候算是长的高的了。而且不亏是卫所武官子弟,打小练过的,身体素质不错。

“都是好苗子,不过有句丑话说在前头,九头鸟营没有情面可讲,也没后面可走。因此你们虽然是朱千户送来的子侄,可如果要入九头鸟营,那么就得一视从仁,一切从头开始,从低做起。进入营里后,你们都要从列兵开始干起,什么是列兵?就是最低级的大头兵。要当伍长,当队总当旗总乃至百总把总千总,可以,凭你们的本事一步步爬上去。”

朱宠听刘钧这番话脸色有些讪讪的,他没想到刘钧一点情面也不讲。

不过出人意料的,那七个年轻人却都没有半点不耐之色,他们脸色平静,很大声的喊道,“明白!”

“非常不错的年青人,如果你舍得把他们放到我这里历练,那我就收下了。”刘钧转头对朱宠道。

朱宠本来是想走个后门,把子侄送进九头鸟,然后让子侄们当个队总旗总啥的,等以后再跟着立点功,到时挣个军官武职啥的,总比呆在卫所里发烂发霉强啊。却不料,刘钧居然让他们从小兵当起。

他有些犹豫,几个朱家子弟却都同意了,最后朱宠只得笑道,“好,就如此吧。”

叫人把七个朱家子弟带去报名处,虽然刘钧已经同意收下几人,但也还要经过一次公正的考核,如果达不到目标,一样有可能会被淘汰的。

这不是刘钧不讲情面,而是九头鸟兴起后,好多人都想把子侄送进九头鸟。有些确实是想让子侄们寻个出路自己挣功名,而有好多人却只是单纯的把九头鸟当成一个镀金之地,让子弟们进来混个官身之类的。

对此,哪怕来头再大,刘钧也会婉拒,他立下了规矩,所有人都得经过考核选拔,成绩不合格者不论谁送来的人到时都要退回。

“刘兄弟,我这里还想找你做个买卖,不知道能行不。”朱宠说出了此行的第二个目的。“我想向老弟购买上次在黄安城用过的那种飞龙铳,准备采购一百把,另外虎蹲炮也想采购十架。”

上次在黄安城,朱宠差点就陷里面了。经此之后,他也有了些反省,他的那个千户所早就烂的不行了,虽然说并不是在他手里烂的。可原来还能混下去,但如今到处都是战事,他的千户所也经常被调拔,一次两次运气好还有可能,不可能一直运气好。万一遇到硬仗,总得有几件保命装备吧,反正不能再买那种百虎齐奔了,纯他娘的偷工减料。

想来想去,还是刘钧的飞龙铳厉害,配上定装纸弹加上那自开火门盖,真是方便快捷的多,尤其是九头鸟的火铳明显更精良,基本没炸膛的情况。而且装备火铳不比购买刀枪,打仗的时候是远远开铳,更安全。

他手下有支五十人的家丁队伍,如果都能装备这种先进的飞龙铳,那以后遇战也能少折损点家丁。

“哦,没想到朱老哥还有这需求啊,当然没问题。我们的飞龙铳可称的是当今最强的火铳,不是我吹,百二十步的射程,就算贼人披着湿毯子,一样能打穿。而且你也知道,好多火铳容易炸膛,一支火铳甚至只能射三五十发而已,但我们的飞龙铳,我跟你保证,每支铳管至少能打五百发,只要你不是往铳管里故意装上数颗铅弹,我们的飞龙铳绝无炸膛之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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