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安静!”审判长重重的敲击法槌,发出清脆的声音。
面对突然而来的变故,李晓童一时间没看出门道,只是惊讶的瞪大眼睛,希望弄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请被告人具体讲一下视频出了什么问题。”审判长说。
“视频被别有用心的人剪辑修改过了,我当时拿的旅行包没有这么大。”方琳张口就说。
“你的意思是有人剪辑掉了你原来用的小旅行包,换成了现在看到的这个大旅行包。是不是?”审判长问。
“对,是这样!”方琳立马确定。
坐在被告席上的李晓童带着不屑的眼神,对方琳这种低级的谎话嗤之以鼻。他心想,你他妈的扯谎也得讲究点儿专业技术行不行啊!老子还没听说过谁有这样的剪辑技术呢。
“公诉人,你们对此有什么意见吗?”审判长问。
“这是被告人为了推脱罪责信口雌黄。理由有三,第一,这种置换掉视频中的某一部分而保留其他,并且可以拼接成一段完整视频的技术闻所未闻。其二,此案的另外一位嫌疑人,也就是原公安局长已经验看了相关证物和这段视频,他确定当时方琳就是用视频录像中出现的这个大旅行包装钱行贿的。其三,这段视频的完整性经过了司法刑侦技术手段的检测,这是司法证物鉴定书,请审判长过目。”公诉人显然是有备而来,面对法官和旁听人侃侃而谈,力证方琳是在狡辩。
说完这段话之后,公诉人呈上了司法鉴定书,并请求法庭传唤证人---接受方琳贿赂的原公安局长。
“带本案证人!”审判长一声令下,法庭侧门里走出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此人就是受贿的原公安局长。
公诉人拿出一个较大的褐色旅行包交给法警,送交证人辨认。并问他“证人,你能否分辨一下这个旅行包,是不是方琳在私家会所给你送钱的时候用的包?”
“就是这个,没错!”
“当时方琳把装有贿款的包给你之后,你打开看过包里有多少钱吗?”公诉人继续追问。
“当然看过!”
“在什么地方看的?里面有多少钱?”
“当晚十一点钟回家之后,我打开包清点了一下里面的钱,一共是一百万元。”
“好!谢谢证人配合。审判长,通过证人的证言,我们可以判断被告人方琳行贿款是一百万元,而绝非是此前她自己供述的二十万元。”公诉人阐明自己的论断之后,进一步解释说:
“刚才,被告人方琳之所以坚持说视频里的包被人剪辑更换过,无非就是想说自己用的是小包,只能装的下二十万元,所以她矢口否认当时用的是这个大包,但是,经过环环相扣的互相佐证,被告人方琳的谎话难以自圆其说。”
李晓童知道此时才看明白事情波折起伏的原因,差点当众为公诉人叫好!
“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吗?”审判长问。
“我的确是实话实说,当时不是用的公诉人刚刚拿出来的那个大旅行袋,而是一个褐色小旅行包。”方琳语气无力的辩解。
她自己也很明白,此时的辩解已经很难改变既定事实了,但是侥幸心理还是占了上风,所以一口咬定当时用的是褐色的小旅行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