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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百式冲锋枪说白了就是一个设计不完全,就连枪机保险都没有,随时都可能走火打伤自己人,甚至还滑天下之大稽的安装了刺刀,但是它们毕竟是扳机一扣就可以打出一连串子弹的冲锋枪。
拿着这样的武器,面对这样一场难能可贵的大胜利,不要说那些游击队员一个个兴奋的脸庞发红,就连队长孙喜来,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淡淡的笑容,他望着雷震张开了嘴巴,还没有来得及说什么,雷震的身影突然在他的眼前一阵模糊,就在他脚一软,不由自主的扑倒在雷震怀里。
雷震望着脸色了一片褐红的孙喜来,就算隔着被雨林淋透的衣服,他仍然可以清楚的感受到,从孙喜来身体里传过来的惊人热力。
看着孙喜来左臂上刚刚做过手术,在绝不适合的情况下,被雨水彻底浸透的伤口,看着孙喜来深深皱起了眉头,脸上露出痛苦的挣扎神色,雷震低下了头,在他耳边轻声道:“我知道你不想睡着,我知道你在拼命挣扎,想让自己恢复清醒,我更知道,你在心里一次次的告诉自己,在这个时候你绝对没有理由,更没有时间倒下。但是你听好了,你病了,病得很严重,事实上以你的身体状况,能支撑到这个时候才倒下,已经足够让我感到吃惊和敬佩了。”
“如果你愿意相信我,那么请你好好的放松自己。我向你们保证,当你重新睁开双眼的时候,你身边的兄弟,一定能一个不少的站在你的面前。这是我雷震对你的……承诺!”
虽然孙喜来只是第二次见到雷震,虽然他们有过一次绝对不算愉快的初识,虽然他讨厌雷震身上那种高高在上的强势姿态,但是在模糊中,听着雷震在耳边的低语,孙喜来那紧锁的眉头却慢慢的放松了,取而代之的,竟然是一种久违的平静。不知道为什么,孙喜来就是愿意相信雷震这个人。
医生快步走过来,接过了雷震手中的孙喜来,他用手术剪,剪开孙喜来伤口上包扎的绷带后,看着被雨水浸泡了几个小时,已经像婴儿的嘴唇似的裂开,露出粉红色肌里的伤口,医生不由皱起了眉头。
而几乎在同时,雷震也皱起了眉头,因为他的目光已经落到了师娘凌维诚的身上。凌维诚的小女儿,就像是一只乖巧听话的小猫般,静静的蜷缩在母亲的怀抱里,无论周围发生了什么,她都一声不吭。
雷震走到师娘凌维诚的面前,他伸出手尝试的探到了小女孩的额头上。雷震只觉得触手一片滚烫,她和孙喜来一样在发烧,而且烧得更高,额头更烫。
是啊,想想看吧,一个还不到十岁的小女孩,跟着他们不断逃亡风餐露宿,以她的体力而言,已经到了极限。就算下雨时,凌维诚用雨衣把她裹得严严实实,但是在辗转奔逃中,雨水仍然不可避免的通过雨衣缝隙,渗进了小女孩的衣服,把潮湿和冰冷,慢慢的渗进了她的身体里。
雷震真的想告诉凌维诚,在他的心里师娘就是他的亲娘,雷震更想告诉凌维诚,孩子病了就应该早一点告诉他。可是迎着凌维诚那盛满了浓浓的悲哀与苦涩的双眼,雷震突然痴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哪一个母亲不关心自己的孩子?又有哪一个母亲,会愿意眼睁睁的看着孩子因为疾病全身就像是着火一样发烫,已经烫的意识模糊,已经烫的全身无力?师娘凌维诚一直选择了沉默,一直用她瘦弱的身体抱着女儿,一直独自忍受着那种心急如焚的煎熬与痛苦,还不是因为不想给他们制造困扰,不想拖他们的后腿,让他们可以专心面对身后实力强横,只要稍有不慎,就会让他们全军覆没的敌人吗?
雷震真的不知道自己在这个时候还能再说些什么,还能再做些什么,这样一位在战场上骁勇善战更兼机巧狡诈的军人,就这样呆呆的站在凌维诚的面前,呆呆的望着她和怀里的小女孩。
这个在训练场上,面对马兰非人的折磨,每一天都会受伤,每一天都会流血流汗,却无论如何,都没有掉下过一滴眼泪,只会越战越强的军人,在这个获得巨大胜利,应该放声欢呼,应该用力欢笑的时候,他的眼睛里竟然慢慢聚集起了一片晶莹的水光。
凌维诚真的呆住了,她涩声道:“雷震,你……”
可是在这个时候,你又要让凌维诚说上一些什么,去讲上一些什么?
雷震突然转过了身,他的手在看似不经意的挥动中,轻轻从自己的脸庞上掠过,摘走了那两颗即将夺眶而出的泪珠,任由它们和手心里的汗水融成了一体,再也不分彼此。过了好半晌,雷震才低声道:“师娘,我没事,我只是……心里难受!”
在这个时候,四周一片寂静,所有人都静静的望着雷震那犹如大山般宽厚沉稳的身躯,不知道为什么,身边明明有这么多伙伴,有这么多在战场上生死与共的战友,他看起来却是如此的孤独。孤独得当师娘凌维诚踮起脚尖,左手抱紧孩子,右手带着几丝迟疑,却最终仍然轻轻落到他的头上时,他的全身都不由自主的狠狠一颤。
凌维诚就像是对待自己的孩子般,轻轻抚摸着雷震短短的头发,当雷震下意识的转头时,凌维诚突然伸手,把女儿和雷震一起紧紧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雷震,也许你认为,如果你真的是我的儿子,我不会因为害怕拖累你,而不把妹妹的病情告诉你。可是你要知道,在孤军营里看着你白天跟着中民去学习兵法武略,晚上跟着我学习读书写字,我亲眼看着你一天天的成长,一天天的成熟,一天天的拥有男人和军人的气概,在那个时候,我的心里已经把你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当你为了筹集马兰的医疗费,而顶着所有人异样的目光,四处奔走,去作别人不愿意做,不能做,不肯做的工作,看着你在擂台上一次次被强敌打倒,又一次次重新爬起来的时候,我的心里早已经被一种骄傲填满了。”
凌维诚紧紧的抱着雷震,她骄傲的昂起了自己的脸,她用毫无保留的骄傲目光望着雷震,大声道:“在那个时候,我真想骄傲的告诉所有人,这个在擂台上百折不挠的男人,这个明明根本不是对对手,却坚持着不肯倒下,仅凭一份男人的气血与无悔,就硬生生的拼出一个四方云动的男人,就是我凌维诚和谢晋元的儿子!雷震,我以有你这样一个儿子,感到光荣!我相信,不管遇到什么,我们这个家,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静静的聆听着耳边的低语,静静感受着那种久违的温暖,雷震在用力点头,他大手一伸,把站在一边的虎头也一起抱进了他们的怀里。他深深的吸着气,他用力扬起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对,我们这个家,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们都会好起来的!”
……两支混合在一起的队伍里,有了两个重病号,再强行推进,等于是把他们往鬼门关里踹。就是在天还没有黑之前,雷震找到了宿营地,并对鬼才下达了命令:“你带人收集一些干柴点上一堆火,让大家烤干衣服,顺便再烤点热水,做些热食给大家驱驱寒。”
听到雷震这个命令,鬼才只是微微一愣,他很快就反应过来,“明白,雷震大哥,你还真是逮到瘸子猛踹,摆明就是想气死人不偿命啊。”
雷震也笑了,“谁让他们手里拿的都是这种破破烂烂,还装了刺刀,有效射程才一百米的冲锋枪呢?我们就是要大模大样的点起大大的一堆篝火,我们就是要大模大样的睡在这里。那些小鬼子今天下午被我们狠狠教训了一下,在没有摸清我们真正实力之前,我就不相信他们敢冒险发动进攻。”
“是啊,要我是对方的指挥官,也不会做出这样过于激进的举动。而且我们大模大样的点火宿营,暴露自己的行踪,他不疑神疑鬼才怪呢。”鬼才沉思的道:“我看他最多是派出斥候,躲在见不得光的角落里,暗中收集我们的情报。”
雷震的脸上突然扬起了一丝绝对诡异的微笑,“鬼才你别忘了,我们身处在地形多变,到处都是丛林和岩石,视野受到严重影响的山岳地带。想要清楚观查到我们这片宿营地,合适的位置,并不算多。罗三炮现在已经带着赵大瘟神,去逐一拜访这些地方,我有充足的理由认为,瘟神真的应该想办法,去减轻一下他身上那只工具箱的份量了。”
雷震今天的心情显然相当不错,看着目瞪口呆的赵大瘟神,他伸手轻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微笑道:“别着急,我们有的是时间彼此学习。你带人寻找木柴,我出去放上几枪,就算知道我们有可能是在唱空城计,但是有下午那场漂亮的歼灭战为基础,他们的指挥官只会更加疑神疑鬼胡猜乱想。”
雷震招呼了一声,他的儿子立刻跳起来,精神抖擞的跟着他,走进了丛林。鬼才看着被雨水洗涤了几个小时,而变得葱葱郁郁的丛林和突然亮丽起来的大山,他不由皱起了眉头。当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火柴盒时,还没有来得及打开,里面竟然流出水来。
这下鬼才可真的傻眼了,他虽然号称鬼才,但是要他在这种情况下点上一堆篝火,还真让他心里生出一种无技可施的感觉,火柴都被泡成了一堆干干净净的小木棒,就算是弄干了也根本不可能再使用,再看看其他人的样子,显然也不可能会有人奇迹般的从身上翻出一件还可以使用的取火工具。
而在这个时候,雷震手里拎着那枝花重金通过黑市走私购买的索米31冲锋枪,带着儿子,在大山里慢慢走着,看他们父子两个的样子,当真是有一种回到家中的轻松与写意。
雷震在田鼠洞和兔子洞外边,用细绳索和树枝制造活套,等着它们自投罗网,在挣扎中自己把自己勒死。雷震用手指钳住一根钢针,随意在黄豆上面转动,在黄豆上钻出一个小洞后,把剧毒填进去,再重新小心的封好。
把这些内含剧毒的黄豆,投放到动物经常出没的水源附近,这些贪嘴的家伙一旦吃了有毒的黄豆,最多跑上一百多米,就会一头栽倒在地上,雷震完全可以在它们断气前,就对它们进行开膛剖腹式的处理,把内脏丢掉,只留下美味的肉块。这样的方法虽然听起来很诡异,但是如果能掌握好药剂的投放量,并及时寻找到猎物,绝对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山地生存技巧。
而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只要身上的肉份量能够让雷震看得上眼,雷震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一枪,几乎没有什么动物,能够逃出雷震这样一个精通运动突击战的特级射手的快速狙击。
……一个多小时后,当雷震返回宿营地时,他的身上已经挂了一串野味。而鬼才虽然也想办法从没有被雨淋到的山洞里找到了一些干木柴,但是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了取火工具,他虽然也想着来个什么山顶洞人的钻木取火,但是只要看看那两块不断磨擦,却连黑色的焦痕都没有一丝的木头,任何人都不会对鬼才的钻木取火抱有任何希望。而在鬼才脚下,那几块带着敲击痕迹的白色石块,更说明这位多才多艺的鬼才先生,还曾经尝试过燧石取火这种同样古老的生存技巧。
正所谓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鬼才平时骗人实在太多,在这个时候,那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竟然一个个袖手旁观,没有一个帮助他完成生火大业。可能是从孙尚香那里听多了鬼才的坏话,就连一向乐于助人的师娘凌维诚,竟然也会坐在那里,伸手支着自己的下巴,用欣赏的目光,观看着鬼才在几块石头几块木头之间,为了生出一堆篝火而忙得不亦乐乎。
雷震放下手中的猎物,从地上拾起了一块木柴,用自制的格斗军刀,从上面刮下一层已经干透的树皮,他用手略略捻动,就将树皮揉成了一小撮碎片。
雷震从弹匣里取出一枚百式冲锋枪用的南部手枪弹,把弹头拆下来后,把子弹壳里的火药全部倒到一张纸上,把它们和树皮的碎片混在一起,然后把这些混合物填进子弹壳里,再用一个小纸团把子弹壳塞紧。
当着鬼才的面,雷震把这一发没有了弹头的子弹,重新按进弹匣里,然后倒转枪口。
“砰!”
随着一声轻脆的枪响,从枪口射出来的树皮烧着了,可是在雷震抓起一块树皮,把火生起来之前,混合在火药里面的树皮就熄灭了。
“什么破玩艺啊,打人不咋样,就连生火都不行,不过我看它上面的刺刀,倒是满适合当一个烧烤食物的叉子。”
雷震带着一脸不以为然的表情,随意把那一枝刚刚从敌人手里缴获没有多少时间的百式冲锋枪丢到一边,又从兔子身上的机枪子弹匣里,取出一发七点九二毫米口径轻机枪子弹。
眼睁睁的看着雷震竟然又将这发机枪子弹的弹头拔了出来,虽然非常感谢雷震帮他们消灭了一支追打在他们身后几天,手里沾满他们兄弟鲜血的曰本军队,虽然很感谢雷震命令医生为他们的队长处理伤口,可是看到雷震的这种行为,几名游击队员仍然不由自主的轻哼了一声。
赵珺疑惑的看着这些天为了保护她,而不惜和十倍于己的强敌拼死作战的游击队员,她悄悄一拉二蛋,低声问道:“雷震的这个办法看起来不错啊,很有创造精神,至少我就没有想到,还能用子弹取火。可是为什么你们看起来,一个个都很不以为然?”
“我们不是没有想到过用子弹取火,是根本不敢想。”
二蛋斜眼看着雷震手里那发已经拔掉弹头的子弹,道:“我们用的枪和子弹,都得靠自己从敌人手里去搞,每一颗子弹都是我们的心甘宝贝,我平时晚上没事,就喜欢躲在被窝里数子弹。就算是遇到敌人,没有把握,我们都不会乱开枪,平时我们打游击,经常被敌人追得躲在深山老林里,我们那时候心里想的都是一发子弹消灭一个敌人,再从他们手里缴获更多的子弹,哪会去用子弹生火?在我看来,这就是政委给我们讲的,典型的花花公子作风!”
花花公子作风?!
听到这个新鲜的词语,赵珺盯着正在不断忙碌的雷震,不由哑然失笑。她真的想问问二蛋,有没有见过真的花花公子,因为她实在看不出来,雷震到底是哪里,和花花公子这种形象哪怕是有一丝的沾边了。
而且……二蛋喜欢躲在被窝里数子弹!赵珺真的不知道,这种行为,算不算是恋物癖中的一种?!
这一次雷震没有把手中的子弹再填进弹匣里,事实上他也相当明白,这种子弹对枪械可能造成的损伤。雷震把子弹夹进了两块石头里,并在石头下面,垫了更多树皮,然后举起手里的格斗军刀,当着所有人的面,竟然一刀狠狠扎到了子弹的底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