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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振奋的萧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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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每一次找来的都一般,没有特色,属于很大众化的那种,根本不适合她的品味。

但为了不打击裕王的积极性,萧素琴每一次也会认真的看完,然后才有针对性的发表意见。

只是……

前几次的那些本子,好歹字写得很好,看上去观感就不错。

哪里像是现在这个本子?

不但名字写得丑,里面的字更是一塌糊涂,哪怕是一个普通的童生,也比这人写得好吧?

叹息之中,素老板还是勉强自己看下去。

这么看着看着,她就忘记了时间,渐渐的沉迷到了这个故事之中。

“萧大家……大家……”

仿佛来自天边的叫喊声音,总算让这位戏曲仙女回到了人间。

待到她抬起头来,已经哭得珠泪连连,眼眶红肿,我见犹怜。

“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它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

对着裕王,萧素琴泣声的道,却是完全的下意识的反应,根本没有在乎自己说话的人是谁。

或者,她只是自己跟自己说话。

资深票友裕王爷,自然很明白萧素琴的感受。

昨天下午拿到本子后,看了第一遍他就冲到儿子房间,不由分说的把儿子暴打了一顿。

然后第二遍、第三遍看下来,仍旧无法释怀,竟然彻夜不曾合眼,待到天未亮就急不可待的来到了萧素琴的宅子。

颇为感性的萧素琴这样反应才是正常的,她要是不哭不悲伤,那才奇怪。

结果裕王还是低估了《梁祝》的威力,等了好一会儿,素老板都捧着书哭泣,这种无言的悲伤,一直缠绕着这位美丽娇弱的姑娘。

“咳咳!”

裕王忍不住了,轻咳一声,“萧大家,你认为这个故事怎么样啊?如果不堪入目的话,我就回绝吧!”

“啊?不不不!不不不!”

萧素琴悚然惊醒,然后拼命的摇头:“不能这样!我要了,我要了!!”

裕王这才微微一笑,“那你现在不嫌字迹潦草,不堪入目了吗?”

“王爷!”萧素琴回醒了过来,自然就恢复了平日里的清醒,见状娇嗔一声:“不过是说了一句而已,您就抓着我这个小女子不放啊?”

“呵呵!”

裕王笑而不语。

儿子的字写得不好,那是事实,可这也轮不到别人来嫌弃啊。

所以他才暗地里怼了萧素琴一下。

“王爷,你还没告诉我,这个本子的作者是谁?”萧素琴眉儿带着兴奋,俏声的道:“我迫不及待的想要见见他了!能把一个爱情故事写得这么跌宕起伏又牵动人心,让人家恨不得死了去……他真是一个神人呢!”

“呵呵呵。”裕王矜持的一笑,“这位作者啊,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不值一提?”素老板怒了,也忘了眼前人的身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本子,哪怕是《鸳鸯扇》、《庄妃》、《花灯夜》、《玉堂春》……这些本子,都完全比不过……不,根本就不该拿来比!《梁祝》这样的故事,不用改变成戏曲,都能名垂千古!

就这样的本子,这样惊才绝艳的作者,王爷您居然说不值一提?王爷您忘记了我们戏曲行业的困境了吗?他就是为我们开天辟地的神仙啊!!”

萧素琴如此的恼怒,裕王一点儿都不生气,他仍旧是满脸笑容。

这就让萧素琴有点忐忑不定了。

要不是裕王向来脾气好,对她也挺照顾的,说不定她都得心里发毛了。

再怎么说宗室王爷没有什么实权,但治她一个不敬之罪还是绰绰有余的。

皇家和朝廷对于维护宗室勋贵尊严的决心,根本不用质疑。

“王爷……”萧素琴的语气低了下来,“您……我是不是太激动了?”

“不不不。”裕王笑着摇手,“好了,你别担心!我其实没有你觉得的那个意思,因为写这个故事的人,就是我儿子!”

“啊!?”

萧素琴任凭怎么聪明,却想不到是这个谜底。

张大了小嘴的素老板,说不出的娇俏可人。

……

注:人们常说,在民府之前戏曲是没有女人登台的,这是非常错误的说法,即便是缩小范围到“京剧没有女人登台”,那也不准确。

清末民初的戏曲理论家齐如山说:“西城口袋底胡同,从前有两个坤班,原先即名女班,也常演棠会,鄙人曾看过几次,也还不错。光绪庚子后就散了,各角有许多往天津谋生……于是女角在上海、天津就膨胀起来。”

这里的坤班,说的就是全以女人为班底的戏班,1918年《顺天时报》主持公开投票选举的男伶大王是梅先生,坤伶大王是刘喜奎(很漂亮的女戏子),所以“坤”在那个时代的戏曲俗语中,可以看成是“女”的代名词。

更简单直白的一个例子,同治七年冬,老佛爷还御准小安子也就是安德海,娶了一个老婆叫做马赛花,十九岁的马赛花,可是当时戏曲界的名角儿,名旦。

其实汉唐宋元明等朝代,女伎女乐还更多,也大有名家在——如杜甫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的主人翁,李十二娘。她放到了近代,那就是典型的刀马旦和花衫。

故本书采取有女戏子唱戏的设定,实在是受不了祝英台、杜十娘、崔莺莺、七仙女、穆桂英等奇女子为男人饰演,望诸公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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