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混进好多屋子,可里面的人都安安静静的,各自忙着自己的事,很少交谈,这让我觉得很诡异。
每个人都会有七情六欲,都会忍不住吐槽生活中的鸡毛蒜皮。这里的诡异让我不太敢四处走动,生怕被人看出了端倪。
因此,我尽量的表现的像只猫,偶尔会抓园里的孔雀和它玩玩,在下人赶来前留下一地孔雀毛后溜之大吉,也会偶尔扑扑蝴蝶,糟蹋糟蹋名贵的花草。
但是,我在四爷面前表现的可乖了。他想撸猫就撸猫,我从来不敢反抗。
当然,猫大爷不是怕他,而是担心给莺歌惹事。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直到现在都没打听出来四爷究竟是何方人物。
为了打听,我经常在看不下去莺歌和他你侬我侬的时候溜出去听别人的墙角,可别人谈起他都讳莫如深,不敢多提,只用四爷两个字来代替。
这让我觉得好奇,也越发觉得这个人神秘。
一周后,四爷可能已经对莺歌失去了兴趣,让人带着我俩离开了。
果然是大户人家,离开时,还送了莺歌一整盒的首饰,多是珍珠玛瑙一类,看着可值钱了。
当然,我这么可爱那肯定也有的。四爷给了我一个雕刻着猫猫头像的玉坠。玉石很是通透,是卖了我都买不起的那种。
这玉坠四爷给我亲手戴上了,所以莺歌也没给我取,还笑我占了大便宜。
哼,猫大爷也被他占了便宜好嘛,我看四爷撸猫撸的可快乐了。
虽然只待了短短一周,但回去后我明显感觉莺歌的地位在百花馆又上了一个台阶。至少现在老板都对她客客气气的,也没敢让她随意接待客户了。至于其他舞女,那是见着莺歌就跟见着久违的亲戚一般,亲热的不得了,姐姐妹妹喊的跟真的似的。
时大老板甚至还把百花馆里的一个小丫鬟给了莺歌,让其照顾她平时的饮食起居。
小丫鬟叫双月,年纪不大,看着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手脚麻利,平时不爱说话,但做事却很勤快。有了她之后,家里上上下下都被打理的井井有条,莺歌也有更多的时间做自己的事。
这天,莺歌反常地待在屋里很久了,我进去找她,结果发现她正抱着一本书对着一旁的字典认字呢!
听到我推开门的声响,她转头看向我,上前将我抱了起来。
“崽崽,你是不是也在心里嘲笑妈妈?”
“喵呜~”
不,我不是,我没有,你可不要诬赖我。
“说来也是好笑,妈妈的爹也是读书人,以前也是认得几个字的,可现在,竟然全忘了。”
莺歌抱着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
我趴在她的腿上静静地听她说,也没多少重要的,她说的东一句西一句的,都是过往的一些经历罢了。
说了会话后,莺歌的状态好了不少,她将我放在门外,让我不要进去打扰她。
哼,女人,需要我的时候就是崽崽,不需要我的时候就把我抛之门外,我钮祜禄猫可记住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