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爱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爸爸爱小说 > 你跑不过我吧 > 第208章 刘队,你很闲吗?

第208章 刘队,你很闲吗?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慕远刚刚起身呢,听到刘队这样一说,便又一屁股坐了回来,道:“各位领导,你们看这段视频。这个监控点位位于距离门市三十多米远的一家店外。这辆车是凌晨3点从这条路上经过的,你们看这后门口的位置。”

周围的几人伸长了脖子,瞪大了眼睛,仔细地看着屏幕上暂停的画面。

由于是夜间,画面有点黑。

原本这辆黑色的车在夜间要看到车上的一些细节也是不容易的,但在这辆车的车门缝隙处,却有着一缕浅色的东西飘出来,差不多有巴掌大小。

然后,慕远点击播放,可以大致分辨出那浅色的东西正在飘动。

“这应该是纸张或者衣服。”刘队说道。

“纸张的飘动轨迹与衣服是不一样的,这是衣服。如果里面坐着一个活人,衣服被压在车外,只要稍微一动就会感觉到,由此也可以判断,这件衣服要么不是穿在身上的,要么,不是穿在活人身上的。”慕远如此说道,“而且,刚才我看过死者的尸体,其中那具身上没有伤口的尸体,就穿着一身浅黄色的裙子。”

几人没有说话,他们还在消化慕远给出的信息。

慕远继续说道:“同时,我在卡口系统中对这辆车的信息进行了查询,这辆车在东楠街停留了近三十分钟。而当天晚上,进出东楠街的车辆,除了出租车、未作停留车辆之外,其余深夜进入这条街的车辆停留时间均超过三个小时。”

经过慕远这样一说,刘队等人脸上都浮现出一丝激动的神色。

他们不得不承认,慕远的分析确实很有道理。

通过对嫌疑人的心理进行分析,对方如果只是为了在这个门市内藏尸,定然不能在这里呆太长时间,这样被发现的几率就太大了。

可又不可能不在这里停留。要把那卷帘门弄开,并将两具尸体搬进去,然后还要布置好那些伪装,绝对是需要一点时间的。

综合各方面因素,就这辆黑色小轿车最为可疑。

“车牌号呢?”

“车牌号已经弄出来了,西D91Y21,这辆车是当天晚上从西边下的高速。”

“立刻查询这辆车的车主。”

最后这句话却不是给慕远说的。

慕远现在能看监控是没错,但一些数据查询权限却是没有的,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位辅警。

很快,车主信息出来了。

看着屏幕上的照片,在对比一下卡口拍摄到的画面。

“这不是同一人。”李局最先开了口。

慕远也有些头疼。

毕竟嫌疑人都逃走六天了,六天时间,嫌疑人能逃多远?会经过多少条岔路?

估计就算将一枚完整的时光回溯符用光,都不足以将嫌疑人找出来。毕竟你这边追,那边嫌疑人同样会跑,而且正常情况下,嫌疑人逃跑的速度会比追踪的速度更快一些。除非嫌疑人当时将尸体扔这儿后就找了个地方藏起来,并一直不出门。

但……这可能吗?

所以,慕远现在也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能通过车辆确定嫌疑人的身份上来。

“李局,要不联系一下车主,先侧面了解一下情况?”慕远皱眉问道。

李局很坚定地摇了摇头,都:“不行!我们现在还不能确认这位车主与嫌疑人到底是什么关系,打电话过去很容易打草惊蛇。不过这人是乐雅市的人,距离我们西华市也不远,我们派一组人过去,当面核实情况。”

高局立刻道:“李局的提议不错。事不宜迟,刘大队,你立刻安排人出发,争取今天下午就将那辆车的驾驶员信息核实清楚。”

“行!”刘队立刻点头。

刘队转身下去安排工作。

李局转头看向慕远,笑着道:“小慕,你这次又立了一功啊!”

慕远腼腆一笑,道:“我是警察嘛,这是我应该做的。”

李局揉了揉之前一直处于紧张状态而有些僵硬的脸,道:“话虽这样说,但有功就得奖不是?不过你小子现在功劳太多了,让我都有些头疼不知道该如何给你颁发奖励了。”

慕远很想说奖励不奖励不重要,只要一直包吃包住就行,但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

……

车主这边的信息核实还需要时间,但有关于之前租赁那间门市的那位叫金芳的姑娘却是到了公安分局。

在公安局里,要核实一个人员信息还是很轻松的,特别是现在各项技术这么发达。

等到金芳的身份信息核实清楚,刘队也安排人对她做了一份询问笔录。

其中包括那间门市交还给房东时的情况,比如钥匙的移交、门市内物品的摆放,以及在租赁门市期间是否有钥匙遗失、转借的情况。

然而,这个年纪不过二十多岁的姑娘却给了警察一个很无奈的答案。

在两个月前结束租赁的时候,她们就把钥匙还给房东了,其所描述的门市内物品摆放也与他们刚刚看到的基本想同,至于钥匙转借,那更是没有。

也就是说,他们未能从金芳口中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不过至少确定了一件事情,受害者不是金芳和她的同伴。

至于受害者到底是谁,就需要警方进一步的侦查了。

金芳离开后,刘队去了一趟殡仪馆,他希望能第一时间知晓死者的死因。

毕竟,刚才慕远的那一切推测,都是基于门市里的两具尸体死于他杀,且门市内不是第一案发现场的情况。而这一切最基本的证据支撑,便是死者的死因。

而能证明死者死因的,便是尸检结论……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