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小说网 www.007xsw.info,最快更新清和最新章节!
凭祥城外,泥土飞扬中,数百役夫挥洒着汗水。
自凭祥到谅山,一条以碎石和泥土铺成的大路逐渐成型,修路的役夫,有受雇的边民,也有征发的土人,最多的,却是安南战俘和被捕获的贼寇。
在县令李庆青的主持下,凭祥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工地。
城西的市坊已经建成,每日往来和常驻的商队土官,几乎是临近州府的总和。随着粮食,木材和各种货物的聚集,这个数字还将持续不断扩大。
“不出两年,凭祥县可以该称为凭祥州了。”
明朝府州县的区划,除了土地,人口税额等都要考虑在内。
一年前的凭祥,不过是一座边境小城,除大军出征,无任何特别之处。
如今的凭祥,成为了明朝边境的物资转运中心,大量的货物经商队运送到此,再售卖出去,每日的交易额都是一个天文数字,收取的商税更是让人惊叹。同繁华的金陵等地还不能相提并论,却将设立已久的茶马互市远远甩在了身后。
广西云南的土官开始习惯到凭祥交易。尽管距离较远,税额更高,但有县衙主簿专管市坊,取消项目繁多的杂费,马匹和方物不会被过分压价,所得的利润反而更高。而且,这里不只能换到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还有西南土官和番邦眼中的奢侈品。
比起茶马互市,凭祥的市坊更合人意。
金银,铜铁,丝绸,瓷器,海外舶来的香料,源源不断汇集到凭祥,换成稻谷良种和木材,经海运,漕运和马队运往中原。往来的的商队,越来越多,连江南一带的巨贾都关注起这座西南县城。
朝廷中,以铜钱换粮的奏请一经通过,户部尚书夏元吉立刻派人前往广西。来人还在路上,消息就已传开。运往凭祥的粮食数量,达到了新的高峰。据悉暹罗国王都亲自派出了商队,老挝占城等更是不甘落后。
大明有钱,他们有粮食,铁器和丝绸都能交换,不抓紧机会的是傻子。
西南各处的土官和商人对兴宁伯敬畏万分。这位神通广大的伯爷,难道真是财神转世?
李庆青和思明府等地的豪族对孟清和愈发恭敬,也更加坚定了抱紧兴宁伯大腿的决心。
跟着兴宁伯,果真是有肉吃,有钱赚啊!
土官,知州,知府,甚至是道员,都对小小的凭祥县令各种羡慕,能抱上兴宁伯的大腿,不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也能福荫三代。
在这种情况下,李大令行事愈发谨慎稳妥,对孟清和的交代也是全力以赴。就如修路这件事,孟清和提出总纲,县衙上下立刻制定出最详细的规划,从役夫,资金到各项环节,详细得不能再详细,包括伙夫每天的工作,都细化到十余条目。
孟清和乐得做甩手掌柜。
身为大宁镇守,只要皇帝没-撸-了他的官,不可能一直留在广西。征讨大军已平定了安南,离启程返京的日子不远了。
一旦离开,凭祥的繁荣能不能持续下去,不再是他能左右。
“本官只是过客。”孟清和的话中有一丝遗憾,可再遗憾也要面对事实,“凭祥的事,本官不便继续-插-手。但有一点,只要能源源不断向朝廷输送粮食,李大令入京述职,不过是早晚的事。”
至于商人到安南境内购买土地,种植粮食的事,单凭李家的力量无法维持。成国公向天子上了秘奏,不经通政使司和文渊阁,直接由锦衣卫递送。
孟清和相信,以永乐帝的眼光,定然能看到背后乃至于更深层次的意义。说不定,他没想到的部分,也会被提出来并加以执行。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件事已经涉及到扩张领土的问题。
如果他聪明,就不该继续插手,假释道衍在,定然也会给出同样的建议。
孟清和自然不笨,得知沈瑄以剿寇的理由先一步离开安南,“功高震主”四个大字就砸在了脑门上。
以定国公的地位和实力,尚且要把功劳送出去,自己不趁早收手靠边站,真等着别人找麻烦,在永乐帝跟前给他上眼药?
在朱能第二次上疏之后,孟清和做了彻底的甩手掌柜。
听到沈瑄途经凭祥的消息,更是将所有事情一推,亲自到城外迎接。
“迎接国公爷是大事,凭祥诸事,李大令同县衙中人自定即可。”
兴宁伯很潇洒,说放手就放手。此举让习惯了内外诸事皆登门求教的李大令有些发懵,手忙脚乱了一段时间,才逐渐走上正轨。
这段时间里,县衙二尹和主簿和其背后的家族展现出了相当实力,思明府凭祥县,李氏一家独大的局面逐渐被打破。不说三足鼎立,互相牵制却是必然。
此事是好是坏,已同孟清和无关,他做了自己能做的和该做的,如果李家不能扛起领头羊的责任,就只能将手中的令旗交给别人,退后一步,安分的做个富家翁。
继续打着兴宁伯的名义压制他人?
为了一手创立的凭祥市坊,孟清和也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会有进步。
一家独大,只会不思进取,固步自封。
李庆青多少能猜到孟清和的想法,为此,即使有族人抱怨,也没有再请兴宁伯援手。
要么凭自己的力量压垮对手,要么被对手压垮。李家能够父子两代占据凭祥县令一职,自然有相当的底气,不是随便某个家族能轻易取代的。
思明府当地的豪族开始了各方面的角逐,临近的州府也闻风而动,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促成这一切的孟伯爷,却带着亲卫,迎出城外十里,翘首等待定国公的队伍。
正午时分,架在火堆上的大锅飘出香味,一桶桶的杂粮饭掀开了木盖,在监工的哨音下,役夫们直起身,抹一把脸上的汗水,排着队开始领饭。
一阵如雷鸣般的马蹄声突然响起,不同于商队的驽马,蹄声仿似重鼓,一下下敲击着众人的耳膜。
孟清和顿时精神一振,双-腿-一夹-马腹,迎着蹄声就冲了过去。
“伯爷!”
亲卫都被吓了一跳,连忙挥鞭追了上去。
跃上一处土丘,视野更加清晰。
石子和泥土铺成的大路,可容四马并行。
远处地平线,似刮起了一阵黑色的旋风。带着战场上未褪去的血腥和煞气,迎面而来。
孟清和心如擂鼓,喉咙似被堵住,发不出一点声音。
定国公一身玄甲,带着血光的煞气,如利箭破开长空。
帅旗之下,骑兵在前,步兵在后。
朱红的袢袄,似乎燃烧过的火龙,从被征服的土地飞腾而来。只有经历过战场拼杀,沐浴过血光,才会有这样的气势。
激动的不只是孟清和,紧跟而来的亲卫,也不由得攥紧了拳头。
敬佩,震撼,热血沸腾,各种情绪在胸中激荡,以致同兴宁伯一样失声。
距离土丘尚有一段距离,队伍开始减速。
沈瑄同样看到了孟清和,到了近前,猛的一拉缰绳,战马嘶鸣。
“国公爷……”
孟清和喉咙发涩,只吐出这三个字。
沈瑄弯了一下嘴角,黑眸染上了笑意,“十二郎在此迎瑄?”
低沉的声音,熟悉,却又让人感到陌生。
孟清和有些恍惚,本能的调转马头,同沈瑄并肩而行。
“这些时日,十二郎可好?”
“啊。”
脑袋里仍是一团浆糊,口中只能发出单音。
“在安南征战,瑄一直想念十二郎。”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