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洲哇。
嘿呀咿儿呀嘿诶嘿咿儿呀嘿呀咿……
面对救下来的一群人,言絮表示有缘呐,哦呵呵呵呵,熟人呐。
这不就是原主这个傻白甜心爱的男盆友嘛,瞧瞧,记忆里白里透红的白面书生气质的男人。
此刻黑不溜秋,身上脏兮兮,隔老远都能闻到他身上的一股騒臭味儿。
哎呀妈呀,看到我了,按照小说定律指不定要上前搭讪,表示自己的思念,然后质问我,为何出现在这里,从而死死扒住她,从她身上刮下一层油。
果然,下一刻。
“絮儿,你怎么在这里?我好想你啊,我找你找得好幸苦,你没事太好了。”常一哲手足无措的表述自己的思念之情,把一个找媳妇的痴心男人表演的惟妙惟肖。
让周边一群人,闻者伤心听者流泪,好一出感人戏码。
常一哲挺直腰板,眼睛里深情满满,温柔的望向言絮,这个他曾经抛弃的女朋友。
他没认错,是他以前处的那个女朋友言絮,明明是一个人,前后差别简直是翻天覆地。
以前虽然好看,但是因为身体不好,浑身透着一股娇弱,现在的她,眉宇间尽是自信,周身不用看也能感受到的强大。
让常一哲沉迷其中,用着以前的深情模式诱拐言絮,指望着她从以前那样,对他言听计从,为他是命。
瞧瞧她身上,干干净净,在看她身旁的一大一小,三人身上一丝灰尘与狼狈都看不见。
精神面貌都是红润光泽,肯定是有大本事的,他一定要抓牢,让她好好伺候他。
想的倒是挺好,甚至想到了言絮对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隐晦笑出声。
但是言絮是谁,一脚踢向他的胸口,柳眉一竖,“你谁呀?别瞎认亲戚,我一黄花大闺女,别败坏我名声。”
美眸顾盼流转间扫向一圈人,深处荡漾着刺人缕冰,“这位先生,我救你是好心,可别救了一个缠上来的白眼狼吸血鬼,否则你们这群人,有多远滚多远,OK?”
冷哼一声,带着孟子真和孟子玉便到一边。
地上的常一哲揉着胸口,疼的面色发白,他本来就饿了几天,这一踹,把他差点送上西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