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
“当然,不是白让你帮我,你看这样,一个月,一百块钱怎么样?”张健见对方犹豫,连忙开口说道。
“这个……”
对方陷入了摇摆不定,张健见状连忙趁热打铁,“我知道钱不多,但就是那么个意思,而且也不会太麻烦你,最多就下一趟楼的功夫,你想是不是?顶天了也不会超过60次,帮帮忙好吗?”
“那好吧……”对方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点头答应了张健的请求。
自己装的逼,就算是跪着,也要装完。这名男生的情况和他说的不同,平时也就是三天两头来一次图书馆,但是说出去的大话没法收回来,而且想到一个已经毕业的人还能这么勤奋,自己没道理比对方差!于是,一咬牙就答应了下来。因为这事,X大的物理系后来出了一个学霸,不过这都是题外话了,和张健没有什么关系。
从电梯里出来,张健差点呆立在门口,幸好他还记得自己是在公共场所,才没有作出这么惹人厌的事情。缓步向前,张健走入了一片书架之中,入眼全是蓝色和黄色的光芒,不发光的只是少数,和书店那种少数才发光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差别,就好像是一沓散乱的毛票和成捆的粉红色票子一样,给人带来的冲击,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好吧,这个比喻是庸俗了一点,不过张健本来就是一个俗人,他承认自己来看书,是抱着某种特定的目的的。不过张健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他现在都这样了,要是还有人和他讲什么格调与情操,张健绝对糊对方一脸!
图书馆的三楼,是中外文学区。张健以前不是没来过图书馆,张健知道通过阅读提升写作能力,并不是说起来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花费的时间,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好在张健现在具有了快速阅读的能力,厚厚的一本书,一小时就能读完,平均一下,一天十本左右不成问题。而且张健还不止是读,他同时也在分析,了解作者的修辞技巧与故事情节的安排,他在学习!
读书成为了占据张健最多时间的活动,一天六七个小时,除此之外,占用张健时间最多便是去饭店当钟点工。
饭店的老板姓刘,今年48岁,张健叫他刘叔,刘叔和刘婶干餐饮快三十年了,这才在离大学不远不近的地方买下了一个两间房的店面,因为手艺出色,加上面向学生的价位,所以这两年来这家小餐厅积累了一些口碑,每天都有不少常客。至于那个服务员,姓李,是三四个月前老两口在当地雇的,和他们两人没什么亲属关系。老两口本身有一个儿子,今年也快三十了,在外地成了家,正是需要花钱的时候。老两口觉得自己还不算老,这边的营生当然也就没停下,不用儿子儿媳妇养,还能帮衬那边一点。
在这个国家,这样家庭状况其实还挺常见的。顺便一提,姓李的女服务员是有男朋友的,也是本地人,关系好不好张健不知道,但反正他是没有掺和一脚的兴趣。
有些人觉得自己以前生活的环境里,可供选择的目标太少,所以自己才一直是个单身,这个时候要是变换一个环境,自己的机会可能就来了。但是事实证明,这样的想法,完全只是错觉。就算换了一个环境,身边换了一批人,张健依然只是一个局外人罢了。
说多了都是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