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头菇的生意让我大赚了一笔。我把钱全部存进了农村基金会,基金会的利息高,远远超过农村信用社。我一回来老李就找到我,一定要我把钱存进基金会,因为老李的儿子在基金会里做主任。
苏西乡没什么大收入,乡民们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当初基金会成立的时候县里拨了三万块做头本,到现在过了几年了,头本还未翻番。
对于存钱我基本没什么概念。老李连续来了几次,还让儿媳妇给我送了几回鸡汤,老李的儿子每次见到我,老远就陪着笑脸,嘘寒问暖的特别热情,因此,我在老李的儿媳妇又一次送鸡汤来的时候我说话了。
“金玲嫂子,你今天要你老公来一趟吧。”我说。我早已经知道她的名字叫金玲了。给我送了几次鸡汤,彼此之间也熟了。但我们一直没交流过,她好看的白净小脸总是勾着,每次看我喝完,就快速收拾好头也不回地离开。
金玲瞄我一眼,从我手里接过碗筷说:“他不在家呢。”
“你公公在家吗?”我笑着说:“我不能对不起你们家的鸡汤啊。”
“他们两个都去县里了。”金玲说:“要明天才回来。”
金玲的婆婆早年就过世了,老李一手把儿子带大,没有再娶,又送儿子读了个财会中专,帮着把儿媳妇娶回来。金玲的身材凸凹有致,既有少妇的丰满,又有少女的水灵。可惜的是,她嫁过来后肚子一直不见动静,结婚四年了没生个一男半女。
“你今晚来家吃饭吧!”金玲说:“我今天找满爹买了一只野兔,还是活着的哪,你来帮我杀兔子,我不敢杀生。”
“好啊!”我兴奋地说。
我来苏西乡三个月,吃来吃去,吃不腻的就是野兔肉。茶油红烧的野兔肉,天下美味。当然,红烧也好,炖汤也好,做得最好的还是金玲,她把野兔肉那股骚味处理得干净完整,这在整个苏西乡,还没有那个女人能做到,即便是食堂的老王,也没有办法做到。
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金玲的邀请,金玲抿嘴一笑,收拾好碗筷轻飘飘出了门。出门时回头一笑说:“陈秘书,姐给你打点好酒回去喝。”
我笑哈哈地点了点头。
这个小媳妇漂亮,话不多,做事还勤快,是我来苏西乡比较正式接触的第二个女性,认识她是因为老李叫她来帮我收购猴头菇。比起像未熟的柿子一样青涩的柳红艳,金玲就像熟透的水蜜桃,让人无限遐想。
柳红艳是我最信任的朋友,我从来没有把她当做是个可以亲近的人,不仅是因为她的青涩,关键是郑刚,这个经常从腰间解下枪套摆放在我面前的男人,从我一来,就充满了敌意。
日暮西山,我准备去金玲家。我突然感觉今晚有些激动,这种莫名的激动似乎在我与吴倩间出现过,是当我把吴倩的衣服脱下来,我看到她白腻光滑的酮体时的激动。我希望今夜会有什么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