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有件事我得跟你说。”
如此凝重,安灵月还以为什么事儿呢,便是饭菜也顾不得吃的看着他:“你我之间,还有什么不好说的。”
“是关于昨日你觉着不大对劲的那个男子的事儿。”
“噢?看来我没猜错,你们认识?”
“几百年前的一位朋友,当年我游历凡界百无聊奈,正好遇上洒脱不羁为戏入迷的他,当时的我对凡界戏剧是极其痴迷的,而他又是这一行的翘楚,所以很快我们便成了生死之交,直到~”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叶宣明都是那般璀璨夺目,然璀璨夺目有时候未必是件好事,他周围萦绕了太多神鬼妖魔,自不然会感染到身边的朋友。
而吴笙便是其中一位,他是真的把叶宣明当朋友,所以才倾心相付,所以也被萦绕在叶宣明周围的一只妖怪看重,为了报复叶宣明的高傲,那妖怪蛊惑了吴笙,让吴笙将魂魄出卖给了自己,为自己所用想以此来伤害叶宣明,后来叶宣明救了吴笙,然吴笙已是为戏痴狂,为了戏甘愿顶着长生不老的躯壳游荡在凡界,这件事,叶宣明觉着自己有愧于他,便让他去了,并未管他,只是他的心已变了,他便也不再留在他身边自己周游去了,多年后,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场景下重逢,他需要他的帮助,作为朋友,作为兄弟,两肋插刀在所不惜,何况他叶宣明早有承诺在先。
“额~所以,你已是答应了他,帮他打开时间缝隙?”
“我答应过他,如果他想通了可以随时找我,我会帮他解除他身上的东西,这么多年过去,他总算想通了,好歹也是朋友一场,他为红颜如此,我不得不帮。”
“恩,虽然你的过去我没有参与,但现在你我在一起了,你的承诺我自然会与你一起分担,只要你想去做,那么我便会随你一起。”
叶宣明点点头,很是欣慰:“娶妻如此,夫复何求。”
叶宣明带着安灵月去见吴笙,此时的吴笙还在戏班子里整理戏台上需要用到的道具,见着他们来了,吴笙又惊又喜,随即便说等忙完了要请他们一起去吃顿饭。
瞧他忙前忙后的不亦乐乎,知道他故事的安灵月便也就明白了,这个戏班的老板凡是亲力亲为是因着想用忙碌来打发自己那漫无止境的时光吧。
“叶先生~”忙完的吴笙擦了擦脸上的汗笑着走向他们。
安灵月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他微微一怔随即接过:“谢谢。”
“不客气,你是宣明的朋友也就是我安灵月的朋友。”
见如此豪迈的安灵月,吴笙笑笑冲叶宣明道:“我以为叶先生会喜欢小鸟依人的小丫头。”
“她确实很粘人。”叶宣明替安灵月回答道。
吴笙微微怔了怔笑笑并不再多言,果真是人不可貌相,虽然眼前的女子瞧着美艳,但能被叶先生看中定不是凡俗女子。
吃饭间,吴笙说起他与他妻子相识的经过,那是民国初年...
原是她妻子也是位戏迷,遇上他的时候,她才十七八岁,正是豆蔻年华,青春美貌之时,一见吴笙误终身,第一眼确认,第二眼相交,第三眼便穷追猛打锲而不舍,留过洋的大家闺秀就是不一样,她不迂腐反倒达观开朗,放现代看来,也是位新新时代的新潮女性,她爱慕他,他一开始不知道,只当她是个小妹妹,直到有一天她一如往常的来请他去郊游,在山坡上的一处桃花树下,她突然拉起他的手,踮起脚尖主动的吻上他的唇,也许,这在现代看来没什么的,可那个时候,再新潮的女性,她这个动作也太大胆了,若是被有心人误解了去,他与她都得浸猪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