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林飞的身手高超,她更无力抗拒的,是林飞渊博到极致的才学,是怎么样的人,能把这么多知识储存在脑袋里?
要知道,选择麦考夫夫妇的是她,只是随便挑一对儿,林飞根本不能提早做准备,上来张口就扯,愣是把这对老外给唬住了!
这种男人的神秘感,让苏映雪有些心头发酥,真想一层一层揭开男人的过去,看看到底他是怎么成长起来的……
林飞这时还用很推崇的口吻,假装转头对苏映雪介绍道:“亲爱的,你知道么,德里有个绰号叫maiden-city,处.女城。”
苏映雪这次不是演戏了,而是真的有些呆呆地问:“为什么这么叫?”
林飞侃侃而谈道:“1690年,爱尔兰威廉麦特战争时期,当时的德里遭到了军队的围城,长期遭到火炮轰炸。可这整个期间,城墙从未被炮弹穿破。不仅仅是那次战争,德里也是整个欧洲,仅有的城墙未被攻破过的城市之一。所以我说,这真的是一个了不起的城市”。
麦考夫听着这些话,已经越来越欢喜和得意,他生平就不喜欢别人把他当作英国人,他讨厌英格兰,因为口音问题,他年轻时候没少受到英格兰贵族的嘲笑,被讽刺为乡下贵族。
他和很多北爱尔兰人一样,内心深处,一直把自己当作北爱尔兰人。
林飞这种“由衷”赞美北爱尔兰德里,他的家乡的话语,是听着最受用的。
可以说,他对林飞的好感度,已经急剧增加,觉得这个年轻人确实很有才华,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很会聊天就是了。
玛莎也看出了丈夫非常高兴,咯咯笑着,对林飞颇有好感,问道:“林先生真会说话,不过也确实是如此,现在像林先生这么博学的年轻人可不多了。
我有个疑问,刚才看林先生选择了四年陈的布鲁尼洛,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为什么你断定,这个酒,四年陈的反而更好?”
这时候,品酒师已经把醒好的酒斟了两杯放好。
林飞拿起一杯,递给美妇人,道:“夫人,你可以尝尝,就知道我说得对不对”。
玛莎笑着接过,轻轻摇晃,然后抿了一口。
细细品味后,玛莎讶异地道:“奇怪,果真是这样,虽然味道淡了些,但口感却更好。”
品酒师这时也笑着说道:“这位夫人,其实这一批布鲁尼洛,的确是四年陈的质量更好,但通常客人们并不相信,很多时候,红酒并不是以价格来判断口感的”。
苏映雪也拿起了一杯,品了一口,发现味道确实很好,心想这林飞怎么做到的?刚才他可是别的都没品尝,就直接断言这四年陈的好呀。
麦考夫与玛莎都满是惊奇地看着林飞,这个年轻人一点都看不出“年轻”,仿佛是个学识渊博的老者般。
“林先生,莫非你还对酒有独特的研究?”麦考夫诧异道。
林飞一副稀松平常的样子,摇了摇头,晃着杯中琼浆,漫不经心似地道:“只是略有涉猎罢了,红酒,毕竟是最古老的酒种,8000年前,如今格鲁吉亚地区的人类祖先们就开始有饮酒的习惯,6000年前,亚美尼亚,开始正式的红酒酿制。
我虽然不常喝酒,但了解红酒的历史,等于是了解人类的历史起源与发展,红酒承载着人类太多的东西……
十九世纪伟大的法国象征派诗人夏尔-比埃尔-波德莱尔,曾经说,‘红酒如人’,世间的美好,感恩,承载其中,而同样的,丑陋,憎恨,所有负面的情感,都会被卷入其中,想来两位也应该有所体悟”。
麦考夫和玛莎不禁都深有所感地点头,不禁佩服这个年轻人的精神境界,对年纪轻轻的林飞,竟是生出了一分敬重。
一旁的苏映雪这下都快迷乱了,这家伙还说自己会演戏,腹黑,这货明明自己才是个把人家唬得一愣一愣的超级神棍!
可她也不得不承认,林飞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还引经据典,地理数据,历史人文,张口就来,你不服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