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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贪婪?不一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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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还需要半个月,去年就长出来两个留籽的西瓜,孩子吃的时候已经倒瓤了,算不得最好,今年种了很多,足够你们吃的。”

“这东西谁都不给!皇帝也不给!”

苏稚把话说得斩钉截铁。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能让皇帝吃刁了嘴巴,万一他冬天想吃我们家就麻烦了,所以呢,我们躲家里偷偷吃。

等以后遍地都是西瓜了,再考虑皇帝!“

云音跟苏稚快活的抱在一起,还不停的催促云琅赶紧离开,免得西瓜被不相干的人给看见了。

相比西瓜,云琅更看重核桃,跟无花果,小孩子吃核桃有益于大脑发育,这不是什么秘密,而无花果这种在印度一带属于猴子的专属食物,到了大汉,是重要的糖分补充来源。

云家的甜菜已经长得很大了,糖萝卜的威名早就传遍了长安城,即便是皇家,如果没有岭南送来的蔗糖,刘彻想要吃一口糖,也要找云氏讨要。

这东西的产糖量不高,而且产出来的糖,与蔗糖还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是里面的杂质不好分离,产出来的糖,甜的不够纯粹。

云琅小的时候,最喜欢吃甜食,只可惜身为孤儿院里最大的一个孩子,他分到手的极为有限的糖果,一般都会成为弟弟妹妹的储备粮。

大孩子比小孩子更喜欢吃糖……只是大人们总是忽略这一点,云琅永远都忘不了,自己买了一斤白糖泡水喝的场景……谁能想象一口粘稠的糖水喝下肚之后,会带给一个憧憬甜食,已经变成执念的孩子的幸福感觉。

幸福过后,就是无尽的内疚……从那以后,云琅就真的不喜欢吃甜食了。

云氏有最纯正的蜂蜜!

这也是阿娇那些人不来云氏果园的原因所在,因为云氏的果园里总有大群大群的蜜蜂在飞舞。

一个瘸腿的老兵戴着着幕篱在云家人关切的眼神下,开始从一截子烂木头里割蜂蜜了。

这截烂木头早就被锯成了两半,老兵小心的掀开上面那一块,就有一个巨大的蜂巢牢牢地镶在上面,稍微抖动一下,金黄色的蜜糖就会顺着蜂巢的边缘流淌下来。

蜜蜂疯狂的围着老兵飞舞,老兵似乎并不在意,用一柄小刀子将大半个蜂巢割了下来,眼看着蜜糖随着蜂巢一起落进干净的木桶里,即便是向来矜持的宋乔,也要不断地吸溜口水,才不会让口水掉下来。

云琅能想到的吃蜂蜜的办法,就是用油饼蘸着吃,老兵甩开那些蜂群之后,一大桶蜜糖就摆在了家主的面前。

好东西怎么吃都好吃,厨娘送来了刚刚炸好的油饼,留了一些蜜糖给家主一家子解馋,剩下的她要拿去熬煮,提炼出最好的蜂蜜放在罐子里,敖干水份的蜜糖,据说可以放一千年不坏。

小小的野餐满足了全家人所有的期待,云琅检查了所有种类的果蔬,又在闺女跟小老婆的强烈要求下,命看守园子的老兵务必要小心看守,这才带着全家人回到了大宅。

蜜糖这种东西一定要一群人吃才能体会其中蕴含的幸福感,如果像何愁有那般一个人抄着油饼蘸蜂蜜吃,就会吃出一股子浓烈的孤独感来,于是,被父亲担心吃坏牙齿的云音,以及有同样担忧的霍光,就很自然的陪着老祖吃油饼蘸蜂蜜……不大功夫,何愁有的老脸上就有了笑容。

狗子去了匈奴人的地盘,很久都没有消息传来,何愁有也不担心,虽然霍去病凭借一己之力击破了义渠,匈奴联军,狗子身负的重任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变得更加重要了。

因为这一战……汉军也损失惨重,再也无力西进!

看着老家伙跟两个孩子愉快的吃了一顿饭,云琅本来想要问他很多事情的,这时候觉得没必要问了,总是试探何愁有的底线不好。

自从霍去病立下盖世军功之后,霍家的扩张步伐就迈得很大,他老婆似乎对土地有着难以遏制的激情,而且只要上林苑的土地,与此同时,李敢的老婆,谢宁的七个主要老婆,以及赵破奴刚刚被赐婚的宫女老婆,组成了长安城最大的炒地团。

开始的时候云琅觉得这样做非常的不妥,结果,这似乎是皇帝所喜闻乐见的,大片大片的土地变成了这些将领的私人土地,刘彻似乎没有任何要阻拦的意思,反而在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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