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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麦得知这些事情的时候,没有任何举动,依旧用单雄的名义,做着好事。
时间是治愈伤口的良药,同样也是沉淀真相的必然过程。
在单记客栈的名声跌入谷底,县太爷人比花娇的小妾病到第四天的时候,县太爷派人寻找那个传说中的莫老神医的嫡传弟子的程度到了疯狂的地步。
而这时,唐麦觉得,她差不多可以出面了。
可是,她没想到,她还没出面,居然就有人冒充莫老神医嫡传弟子的身份去县衙里,替县太爷的小妾解了她下的三种混合起来的药毒,被县太爷奉为了上宾。
唐麦很清楚她下的药毒不是谁都能解开的,那个坏她好事的人,到底是谁?
百事通很快就把那个人的消息给唐麦带了回来,给县太爷小妾治病的人,竟然是那个霸占了她城北那块地的人请来的。
这王八羔子,不要脸的。
唐麦把知晓的词汇全都用到了那个素未谋面的人的身上。
而就在唐麦打算找那个人算账的时候,那个人居然自己找上门来了。
那日,唐麦刚从乞丐窝出来,一辆马车就停在了她的面前,站在马车旁的小厮望着唐麦恭敬的道,“这位小姑娘,我家少爷请你上客栈一叙。”
“我不认识你。”唐麦在那小厮说出这话的时候,心里就咯噔了一下,扫了小厮一眼,露出孩子般警惕的眼神说道。
“那你可认识龙林县富贵镇卖米的方掌柜?”
唐麦闻言蹙起了秀眉,这和卖米的方掌柜有什么关系?
“这附近城镇的米铺都是我家少爷的。”
原来是开米铺的东家。
虽然不认识,但是毕竟有过合作。
能找到这里来,还知道是她,这人绝对不简单,唐麦想了想,对那小厮道,“那你等我一下。”
说着就跑回乞丐窝,和百事通说了这件事,若是到了傍晚,她还没回来,就让百事通去救她,要是救不出来,就去龙林县她们村里找冷然。
百事通应下后,唐麦才走出来,和那个小厮上了马车,马车在一家客栈前停了下来。
唐麦一看到眼前的客栈,眼就抽了起来,这家客栈正是那个跟风学她们弄自助餐的吗?
她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一丝什么,只是太快,没有抓住。
“小姑娘,这边请。”
唐麦点了点头,跟着那小厮上了三楼的一个包厢,小厮推开门,她就瞧见一个一身白衣,连头发都是白色的男子背对着她,站在窗前,手里还拿着一把折扇摇啊摇的。
“少爷,唐家的小姐请到了。”
“哦?”微微上扬的尾音带着一丝笑意在唐麦的耳边响了起来,那人回过头,映入唐麦眼眸的就是一双狭长的狐狸眼。
一个长得很白的男人。
唐麦只能这么形容,因为他实在是白的有些不正常,像是得了白血病似的。
那个男人还自以为潇洒的朝着她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让唐麦心底一阵发寒,越发的警惕了起来。
“在下胡离。”
“我不认识你。”
“可我认识你,在你和方掌柜谈买卖的时候。”
“你想做什么?我家没有钱!”唐麦盯着眼前露出牙齿望着她笑的年轻男人道。
胡离听到这话不由得笑出了声,扇子一扇,眯着眼睛笑道,“小姑娘,我知道你家没有钱,我还知道你家住在唐家村,家里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一个妹妹、一个弟弟。”
唐麦听到这里越发的相信眼前的人是有备而来的,她不再开口,而是自顾自的爬上了桌子,对着胡离道,“我饿了,我还没有吃饭。”
胡离闻言愣了一下,完全没想到唐麦的话题转的如此之快,他的威胁还没开始呢。
“来人呐,准备些吃的过来。”
“我要吃你们这里最贵的,最好吃的。”唐麦在胡离开口之后,加了一句。
胡离闻言又是一笑,“要最贵的,最好吃的。”
“你想问我家买米吗?”唐麦趁着饭菜还没上来,故意问道。
“非也,非也,在下只是想和你合作。”
听到这话,唐麦脑海里的一条线突然连了起来,眯着眼睛望向了胡离,随即笑了起来,“叔叔,那个偷了我义父的地的人,是不是你?”
胡离一愣,断然没想到唐麦竟然如此聪明,他原本就以为她比一般的小孩子早熟一点儿,聪明了一点儿,随即摇着扇子笑道,“小姑娘,我这可不是偷,那地是我用了好几千两银子买来的。”
“你想要我义父赚钱的方子,所以,你故意买我义父的地,就是想让我义父去找你,结果义父没有去找你,去找了县太爷,被打了一顿,现在还走掉了,不回来了,所以你就来找我了。”那块地那么偏僻,现在这个时候,除了她,鬼才要。
胡离一噎,好像又被猜中了,望着唐麦的眼神越发的不可思议。
“你是不是想把我绑起来,然后写信给我义父,再和他谈条件?”
“喂,丫头,你还是一个孩子吗?”胡离的想法被唐麦一猜一个准,猜的他都坐不下去了,啪的一声合起扇子,就站起了身,不可思议道。
唐麦说到这里,笑容越发的灿烂,原来是来找她合作的,害得她还以为是哪个混蛋这么排挤她。
早和她说是合作的,不就行了?何必兜这么大的圈子,还搞了那么多的误会?不过也是,若是到时候是单雄找上门去的,胡离的优势肯定比主动送上门去的,要来的好。
但问题是那块地是唐麦的,而单雄直接去找了县太爷。
“叔叔,其实,我偷偷的告诉你哦,那些方子都是我给义父的,我手里还有很多很多那样的方子。是我小时候遇到的一个老爷爷送给我的。你要不要?”
“你手里当真有?”胡离闻言眼睛就亮了,再结合唐麦卖的那些米的事情,他越发的相信这件事和唐麦有关系。
“有啊。”唐麦很认真的点了点头,“不过,叔叔,你害我义父挨打,还坐大牢。你还害得我义父的客栈,没有人去吃饭了。”
“诶,那些可不是我干的。那都是县太爷做的事。”胡离急忙撇清了关系,要不是看事情越来越脱离他原先计划的轨道。
他也不会花那么多银子去找那个什么莫老神医的嫡传弟子去给县太爷的小妾治病,还要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找到唐麦的下落。
想想那些银子,他就心疼。
“叔叔,要是没有你,县太爷就不会这样做了!”唐麦冷着小脸说道,“所以,我义父的事情,你要负责!”
“负责,那单记客栈的名声已经臭成那样了,你叫我如何负责?”胡离闻言惊叫了起来。
“很简单啊。”唐麦目露“凶”光,一脸“色”相的说道,“你可以给我义父银子,很多很多银子。给了,我就原谅你啦。然后,我就和你合作,把方子给你哦。”
“丫头,敢跟我讲条件,你不怕我把你给卖了?”胡离也看出唐麦的本质了,这个小丫头就是想从他这里敲诈到一笔钱。
想他十岁就进商场,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小的对手,问题是还被她敲诈的,没有反击之力。
“叔叔,你过来一下。”
“何事?”胡离见唐麦一脸奸笑的望着他,顿时警惕了起来,从来都是只有他用这种眼神看人的。
唐麦在胡离靠近后,仔细的观察了他的皮肤,还有他的长发,初步断定,这人真的是得了白血病,得了白血病的人,一般活不过四年,这人也不知道是第几年了。
“虚劳里急,悸,衄。”“五劳虚极赢疲,腹满不能饮食……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暗黑。”唐麦将胡离的症状说了一番,望着胡离道,“叔叔,你的胸骨后是不是经常会有压痛感?”
“你如何知晓的?”
“叔叔,如果我说我才是莫老神医的嫡传弟子,你相信吗?”
胡离仔细的盯着唐麦瞧了一会儿,摇了摇头,笑道,“不信,你年纪太小。”
“不信也没有关系啊。”唐麦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叔叔,那我们说下你刚才说的那个什么合作的事情吧。”
人家都不信她,她没理由帮他治疗吧?
胡离原本是要和单雄合作的,没想到最后莫名其妙的和唐麦达成了协议。
他上次主动去找单雄,结果被单雄敲了一笔,这次设计让单雄主动来找他,结果阴差阳错的把单记客栈给弄没了,又被唐麦敲诈了一笔。
幸好,和唐麦最终达成的协议,他还算满意,他赔偿给单雄两千两银子,而他霸占的那块地皮归唐麦所有,唐麦把包子铺的房契给他看了,让他盖酒楼,菜市场的搭建也交给了他。
等盖好了,蔬菜之类的东西,由唐麦那边负责采购。
唐麦还把打算将海鲜也纳入其中的事情和他说了,不过海鲜的材料得有胡离去解决。
本来这看起来明显就是他吃亏的事情,在看到唐麦第二天看到唐麦给他的地区规划图之后,他就觉得他赚大了。
毕竟,最后事情成功之后,他和唐麦的分成是他七唐麦三。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相信这么一个小女孩,可他就是信了,或许是当初唐麦卖米和算计他去找单雄的事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刻,而这次唐麦的表现又让他过度惊讶。
唐麦对于自己只占了三成,并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毕竟她不需要出力气,只是动动脑子,而房契、地契还在她的手上。
这里是三七分成,若是以后在其他的地方开分店了,那就不是三七分成的事了。
她这叫放长线钓大鱼,尤其是一条送上门的大鱼。
唐麦将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胡离,让胡离去要求县太爷澄清单记客栈被封飞实情。
县太爷拿到了银子,自然乐得去发那么一个告示,说那都是误会啊什么的,单记客栈的封印也给撤销了。
盖新酒楼和菜市场的事情,自然也是由胡离留在青城完成,而菜市场的宣传,用乞丐窝那群乞丐帮忙做事的事情都派胡离去忙活,不过名义还是用她义父的。
时间果然是把杀猪刀,这时间一长,人们渐渐的淡忘了单记客栈出过事的事情,潜移默化的青城的百姓都知道了,单记客栈的东家是个大好人,不过单记客栈一时半会儿的并没有重新开业。
唐麦当起了甩手掌柜,这些事情解决了,那个冒充她师傅的徒弟的人,她也懒得花时间去理会。
不过,县太爷做的那些好事,她可是一点儿没忘记。
在离开青城去找单雄之前,她给县太爷和县太爷的小妾都下了一把毒,这次的毒,就算是找她师傅也没用,她唐麦特制的,除了她自己——无人能救。
而这毒,不过是全身瘙痒而已,一天不抓痒的慌,而且啊,没个一年半载——好不了。
和百事通打了声招呼,唐麦就让胡离派人送她去找单雄了,等她回来的时候,酒楼和菜市场应该已经盖起来,推出市场了吧。
人多就是力量大,而乞丐口口相传的力量更大,才这么点时间,菜市场的名声已经打了出来,现在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单雄和胡离联手开的,而且所有摊位全部免费。
不少人已经开始摩拳擦掌的准备去抢个摊位,去卖菜了。
唐麦很担心单雄,虽然单雄的伤势在用上她的伤药后,并不是特别严重,可这么久没有单雄的消息,她还是忍不住担心。
按理说,她的义父这么关心她的人,一醒来,发现她不在,肯定会第一时间来找她的,可现在她的义父一点儿消息都没有。
这不得不让她怀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胡离是附近不少城镇米铺的少东家,和单雄这个开客栈的多少都是有生意往来的,自然自然单雄家在哪儿。
五天后,他派的人将唐麦送到了单雄现居的明城。
如今的明城的规模比青城的还要大,发展的也比青城迅速,现在的青城还只是一个县,而明城已经是一个城了,不过十几年后,两者的地位就颠倒了。
唐麦被送到了一个高宅大院前,门口两只石狮子威严而冰冷的坐立在两旁,朱红色的大门古朴而厚重,一块牌匾镂金的雕刻着两个大字——单府。
她义父的家,看起来很气派呢。
那个负责送唐麦来的马车夫上前敲了门,不一会儿就走出来了一个丫鬟打扮的女孩,瞅着那个马车夫就问道,“你们找何人?”
“我们家东家让我送唐小姐过来的。”
“这位姐姐好,我是麦儿,单雄是我的义父,我是来看他的。”
那丫鬟听到唐麦的话,眸光中闪过了一丝什么,冲着唐麦就道,“什么卖儿买儿的,我们这里不需要丫鬟,还不快走。”
说完,就关上了那露出的一丝门缝。
“呃……”那马车夫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一时间也为难的望向了唐麦,询问似的问道,“唐家小姐,要不,我送你回你们家去吧。”
唐麦闻言,摇了摇头,望着马车夫露出了一抹微笑,“这个大哥哥,你回去吧,你回去和胡叔叔说,我到义父家了。”
“可是,你这……”
“没有关系的。”唐麦说着,想了想道,“要不,大哥哥,你先带我去找个客栈吧。”
“这样也好。”那马车夫将唐麦带上了马车,给她找了一家客栈,订了一间房间,付了定金,这才回去复命。
到了客栈的客房,唐麦洗漱了一番,吃了饭,躺到了床上,回想起今日那个丫鬟的眼神,她敢肯定,那个丫鬟肯定是听说过她的。
看来,真的是有人不希望她的义父再和她有关系了。
原本这时候,她就该知难而退的,可是想起这一年多来单雄对她的好,至少在单雄不要她这个义女之前,她没有理由放弃。
在客栈睡了一晚上,起来吃过早餐,唐麦再次朝单家大宅走了过去。
她这次没走正门,而是走到了后门那儿,才刚到后门没多久,就听到了开门声。
门打开后,出现在唐麦面前的是一个七十来岁的老婆婆,那老婆婆见唐麦这么一个小孩子站在后门这儿,还有些奇怪,“小姑娘,你怎么走到这儿来了啊?”
唐麦的眼珠子转了转,计上心头,顿时可怜兮兮的道,“婆婆,我找不到家了,我爹娘都不见掉了。”
“啊?爹娘不见了?这可咋办啊?”
“婆婆,我好饿,你可不可以给我点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