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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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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骚乱有被邓佳尔平息下来的意思,远处躲在阴影中的某人着急了,只见他先是把一把疑似MP40的冲锋枪收回背包,然后又从背包里拿出了一颗手雷。

颠了颠手雷,感受了一番手雷的重量,和原来他见过的手榴弹比,这个被赛因特称之为“手雷”的小家伙(实际上只是叫法不同),造型要小巧的多也轻的多。

如果有玩儿过《帝国全面战争》和《拿破仑全面战争》的读者,应该不会对“掷弹兵”这个精英兵种陌生吧?

游戏里他们带着略显low逼的尖顶圆筒帽,以示与其他带着三角帽的列兵区分。他们在战场上排着整齐的队列,等到靠近敌人之后再一齐丢出手榴弹,以达到杀敌、震慑的效果。

如果要追溯掷弹兵的起源,那可有的说了,华夏最早有类似战例的纪录可以追溯到宋朝时期,而欧洲则可以追溯到拜占庭帝国时期(就是装了希腊火的陶罐),我就不做过多的赘述了,以免你们说我发大水。当时的手榴弹不像现在的手雷,现代手雷就算拔掉了安全栓,只要手不松开,引信就不会引燃。而当时的手榴弹大小和炮弹差不多,非常的重,同时安全性也没有保障,所以掷弹兵大都是由战场经验丰富的老兵和经过长久训练的新兵(相较于其他速成的兵种)组成,同时还对身高、体格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

之所以要求老兵,原因很简单。战场上,掷弹兵既要有极强的心理素质,点燃引信后能够淡定地将其抱在手里,等到长官统一下令后才能掷出,同时还要面对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子弹,手不能滑,否则自己就要先玩儿完。近代掷弹兵最早是由法国人弄出来的,路易十四改革军制,组成了第一支近代掷弹兵,欧陆各国纷纷跟进。而将其发扬光大的,则是著名的腓特烈大帝,这货本身就是少有的美男子加兄贵,所以他十分偏爱长得高大的士兵,这些士兵组成了掷弹兵团,这就是普鲁士掷弹兵的由来。再往后比较出名的掷弹兵则是拿破仑时期的近卫掷弹骑兵团,至于某位小胡子的掷弹兵那纯粹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货,名为掷弹兵,实为装甲部队,之所以叫掷弹兵只是为了致(提)敬(升)腓(逼)特(格)烈罢了。

看了一眼阵中的邓佳尔,威尔无奈的摇了摇头。

原来这袭击之人,正是赛因特的两名得力干将之一的威尔,就像邓佳尔分析的一样,这场袭击从头到尾就只有他一个人,人数何止是不多,简直就是少的可怜。这倒不是赛因特克扣活动经费啥的,主要是因为真正效忠于他的心腹并不多,他又不可能调派圣殿骑士团的人手,除非他敢冒着被邓佳尔发现的危险。

威尔看着这枚另类的“手榴弹”,脑海里回想着赛因特交代他的使用方法,拉掉拉环,握在手中,心中默数三秒,再用力掷出,就和那把“新式火枪”一样操作简单。他很好奇,赛因特这个家伙的脑袋到底是怎么长的,为什么可以制造出如此IMBA的武器。可惜“新式火枪”的弹药有限,这次行动几乎掏光了赛因特全部的家底,否则他还想继续突突来着。

莫妮卡在刚才骚乱出现的时候,本就打算趁机开溜,可是旁边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老加里。别看这个老家伙年纪大了,但经验却丰富的吓人,当其他人都在风声鹤唳的时候,只有他和邓佳尔可以保持冷静。从始至终,他的那对金目就没从莫妮卡身上挪开过。

“难办了啊,这个老家伙一直缠着我,这样的话,我根本就逃不掉的啊。”

莫妮卡皱着娥眉,心中大急。

“受死吧,刺客!”莫妮卡连忙举起袖剑,再次挡住了老加里的一记横削,空着的那只手快速从腋下钻出,直刺老加里的胸口。老加里顺着袖剑,嗤啦一声就将长剑往下一拉,堪堪挡住了莫妮卡的袭击,一剑制住对方的两把袖剑。同时另一只手如奔雷般探出,牢牢地抓住了莫妮卡的手腕。

轰!

还没等莫妮卡将手抽回来,一道雷鸣般的爆炸就突然响起,原本快要恢复冷静的队伍再次大乱……

这次就连邓佳尔都有些懵逼了。

邓佳尔:“MMP!老子到底穿越的是刺客信条还是现代战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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