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美国已经制造出4级复合蓄电池,并且以“甩卖”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推销配备了2级复合蓄电池的民用产品,向一些国家出售配备了4级复合蓄电池、甚至6级复合蓄电池的军用产品。共和国立即修改“电动产品出口规范”,向国际市场推销包括民航飞机、高级电动汽车、高级电动游艇在内的配备了6级复合蓄电池的民用产品,向“友好国家”出售配备了8级复合蓄电池的军用产品。
如此一来,6级复合蓄电池与8级复合蓄电池的市场需求量猛增。
如果建造“全电动战舰”,造价将超出预算40%!
相对而言,为战舰配备聚变反应堆更加划算。
至此,护航战舰的“核电”之争告以段落。因为反潜护卫舰没有配备电磁炮,排水量相对较小,所以海军没有在护卫舰上安装聚变反应堆。
“秦岭”级配备了1座hd-3a型聚变反应堆,额定最大输出功率;以最大应急输出功率工作,保证战舰以30节速度航行、为战舰上的所有电子与电力设备供电的同时能够为2门电磁炮各提供15mw的电力供应、确保在30分钟内为电磁炮储能电池充满电;如果战舰将航速降低到16节(巡航速度),关闭不必要的电子与电力设备,能够在20分钟内完成充电作业。每门电磁炮配备45吨12级复合蓄电池,在不充电的情况下,能以最大能量发射48次。
由此可以算出,“秦岭”级可以在前5分钟之内发射96枚炮弹,为电磁炮储能电池充电的同时,每门电磁炮能够以每分钟2发的速度持续开火。
“太湖”级配备的是hd-3b型聚变反应堆,额定最大输出功率为,除了只配备1门电磁炮之外,其他性能与“秦岭”级相当。
配备聚变反应堆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好处,今后进行改进时,可以增添各种电能武器!
因为“秦岭”级的优先级别高于“太湖”级,“秦岭”号的服役时间比“太湖”号提前大约8个月,所以“秦岭”级是世界上第一种配备了电磁炮的战舰。
“秦岭”级配备的电磁炮与“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的电热化学炮性能相当。
主要是共和国重点解决电磁炮的“有无”问题,没有在初期加大炮弹的研制力度。受到电磁炮特殊发射原理的影响,在关键技术得到解决之前,电磁炮使用的炮弹比较单一,无法像电热化学炮那样配备各种各样的增程弹药。
即便如此,dp-1a型电磁炮的性能仍然足以“傲视群雄”。
与包括电热化学炮在内的传统化学能火炮相比,电磁炮最显著的特点不是炮口动能更大,而是可以根据实战需要“无级调节”发射能量,以最理想的方式发挥电磁炮的威力。轨道电磁炮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可以利用“适应器”、根据不同的作战任务使用不同口径与不同性质的炮弹。比如在对付空中目标时使用小口径空爆弹,对付地面目标时使用大口径高爆弹,对付海面目标时使用大口径穿甲弹或者半穿甲弹。
当然,电磁炮最大的优势还是惊人的射程与射速。
使用普通对地攻击炮弹时,dp-1a的最大射程(输出能量25mj)为185千米,使用减装药弹道修正炮弹时,dp-1a的最大射程为240千米。火箭增程弹研制成功后,最大射程提高到了360千米!
急促射击时,dp-1a能在20秒内发射8枚炮弹、或者在1分钟内发射16枚炮弹、或者在5分钟内发射48枚炮弹(影响持续射击速度的不是能量供应,而是轨道降温),由聚变反应堆直接供应电能、同时为电池慢速充电的时候,还能用最大发射能量以每分钟2枚的速度发射炮弹。
射程上,dp-1a与美国的电热化学炮旗鼓相当,射速高出20%到50%。
如果能够解决轨道散热问题与电能供应问题,轨道电磁炮的射速还能进一步提高。按照理论计算,轨道电磁炮的最大射速是化学能火炮的10倍以上。
技术进步永无止境,只有更强,没有最强!
因为不需要携带发射药包,所以在相同吨位的情况下,电磁炮的携弹能力更强。
“秦岭”级的标准载弹量是每门炮750发炮弹(250发储存在炮塔下方的弹药库内,另外500发储存在备用弹药库内),“朱姆沃尔特”级每门炮的备弹量只有450发,比“秦岭”级少了40%。
电磁炮的优势显而易见,不然美国也不会耗费数十亿美元研制电磁炮,并且计划用电磁炮换下“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上的电热化学炮。
虽然没有人否认电磁炮对付空中与海面目标的能力,但是受到技术的限制,电磁炮的性能还有待提高,初期装备的电磁炮主要用于对地攻击。不得不承认,电磁炮的造价远远超过普通火炮,但是炮弹的价格只有同等射程导弹的百分之一,电磁炮的综合作战效能仍然远远超过了其他对地打击武器!
战争拼的是技术,可很多时候仍然得在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