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那脸这样说辞,公孙举起的拳头,终究是没有落下。
那脸见公孙如此举动,当即就大笑出声,说道:“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你也知道,我的本体是一枚虫卵。不过,你或许不知道,咬破我做的卵的那只虫子,后来道行高了,自己演化了一个世界。换句话来说,我其实也可以算是一个世界的卵壳。我真的应该感激,这个名为人间的世界,演化得太过繁复与庞大,以至于天地意志还不是很完整。这就给了我,可以与它融合,并入主进去的机会。实不相瞒,这一百多年来,我一直在等你。现在,来看看我为你准备的第三份礼物吧。”
那脸说到这里,一瞬间就弄出了一大片的雷海。
这种雷海,公孙并不陌生,那是人间的天地意志,惩罚破坏人间规则的人的时候,所降下的天雷劫的出处。
只不过,有了奢比尸的融入的天道意志,似乎更加冷血了几分。这雷海无论是规模,还是潜藏着的威力,都是比之前的天雷劫,要霸道了许多。
或许,以公孙如今已经成仙,即将飞升仙界的修为,对抗人间的天地意志,并不是什么困难。但是,那仅仅是针对之前的天地意志而言的。
公孙心里十分清楚,被奢比尸融入之后的天地意志,已经与公孙形成了不死不休的局面。公孙今天想要全身而退,恐怕是很难的了。
似乎是看出了公孙的顾虑,奢比尸怪笑着说道:“你知道的,活下来的方法十分简单,就是直接毁灭我。不过,我想你不会这么做。你还是舍不得人间那些如蝼蚁一般存在的凡人。不过,我倒是挺希望你能毁灭我。因为,成为了天地意志之后,我便不能随意对人族出手。你毁了我,我带着整个人族陪葬。这个结局,是多么的皆大欢喜?你,喜欢么?”
公孙根本不知道说奢比尸什么才好,公孙只来得及呵斥奢比尸一句“疯子!”
奢比尸却并不觉得公孙是在骂他,反而嬉笑着说道:“是不是不好做选择,没关系,我帮你选。你不毁灭我,我就毁灭你。换句话来说,我是在逼你毁灭我,顺便毁灭你为之奋斗了一生的人族。”
奢比尸说完,公孙身边的雷海,便仿佛沸腾了一般。
一开始,公孙还以为,这天雷不过是寻常。公孙在一百年之前,便能硬抗天雷。这一百年来,公孙身上全部的伤势都修养好了,修为还更进了一步,自然不会惧怕天雷的攻击。
遗憾的是,当第一道天雷劈中公孙的时候,公孙深切的感觉到了痛苦。公孙十分清楚,这是一种,足以让公孙经历死亡的痛苦。
可是,公孙却不能还击,因为,毁灭天地意志,就等同于毁灭了人间的天道。也便等于是毁灭了人间一切生灵,赖以生存的法则。
表面上看上去,公孙或许是在摇摆不定。或许,就连公孙自己都不知道,公孙其实早就在心底做出了决定。
早在,公孙可以燃烧灵魂与生命潜能,将能量潮汐送入地心身处的时候,公孙便已经做出过一次选择了。
这一次,公孙也一样,坦然接受了自己地命运。两眼一闭,便任由雷电击打到了自己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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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去了良久,公孙一直在等待着雷电加身的痛苦。可是,公孙却没有等到。
在公孙终于等的不耐烦,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公孙眼前,是一把镌刻着日月星辰,山河社稷的宝剑。
没错,这把剑,正是轩辕剑。
当日,公孙在赴死之前,送走了轩辕剑,希望它能自己找到一个好的主人。今日,公孙与轩辕剑,终于再一次见面了。
只不过,公孙与已经有了剑魂的轩辕剑,根本就来不及叙旧。轩辕剑,便再一次替公孙挡住了杀身之祸。
刺目的雷电,终究有消失的那一瞬间。雷电过后,突然出现的轩辕剑,就好像是一截漆黑的枯树枝那般,坠落向了人间。
公孙就好像是突然失去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朋友那般,眼里含着泪就想去追赶轩辕剑。
却终究无奈的被蜃龙,拉住了胳膊。
蜃龙急切地劝解公孙道:“你若是真心疼轩辕剑,就别让她的努力白费,咱们这就去仙界吧。”
其实,去往仙界又未尝不是一种好的办法。奢比尸不能自己对凡人出手,公孙他们只要从人间消失。奢比尸便没有“自杀”以毁灭人族的机会了。
公孙心知,蜃龙说的办法,是此间最好的办法。是以,公孙二话不说,一手抓着蜃龙,一手凭空撕开了人间的空间屏障。一闪身,便带着蜃龙去到了仙界。
此刻,正在准备二次攻击的奢比尸。一看到公孙消失,顿时就气得七窍生烟。
就听,奢比尸用如闷雷一般的声音,大声吼叫道:“公孙,自此以后,人间凡事有修行仙道得道的修者,我必用今日这般的雷霆,将他们劈成灰烬。以报你当年,将我的门徒一一打成飞灰之仇!”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