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不需要一点“付出”,吴吉自嘲地一笑,轻轻跪下,在这一刻,他才懂什么是乞讨。拾荒是用卑微和努力去换取苟活,游戏是用金钱和时间去换取快乐,乞讨,则是用尊严去换妹妹的命。
原来这个世界是如此的公平,吴吉嘴角的笑容渐渐敛去,他要开始进入角色了,一个苦大仇深的角色肯定是更有市场的,每当有行人路过他的身前,带着或质疑或怜悯或不屑的眼光扫过时,他总会压抑出一副带着颤抖,内里透着一股对生活的绝望与痛苦的腔道说一声:“哥哥,姐姐,行行好吧,我妹妹她……快不行了……”说完,还自带一句哽咽。
然而效果也不是那么好,毕竟吴吉看起来只是个青年,非老不幼,也没有断手断脚,虽然面前的粉笔字刻画了一个造孽无比可怜兮兮的形象,但是从卖相来说,可远不如几百米处那个把腿缩进衣服里,营造出一副残疾假象的哥们来得震撼人心。
吴吉也不是没考虑过,要是能把妹妹在病床上可爱可怜的模样借护士的手机拍下来,再打印出贴在地上,那效果估计能让他的业绩完爆这条街所有乞丐,但是他最后还是忍住了,虽然他早已经把自己放弃了,但是妹妹还有机会过上一个正常女生应有的生活,他不希望自己唯一的亲人,向这个世界展露的第一面,是以这种形式。
舍不得的代价,则是虽然在吴吉面前驻足的人很多,却好长一会儿都没能开张,即使是冷静如吴吉,也渐渐的有点焦虑起来。终于,走啦了一个五大三粗,戴着墨镜,挂着大金链子,满脸横肉的中年大汉,他绕开人群,眼神从墨镜的下方瞥向那一行丑陋不堪的粉笔字,嘟囔着一句外地口音:“这字比我还丑。”
然后又转而看向了吴吉,一个未成年的小伙子,虽然低着头,但是样貌好像还不错,这让他有点不爽,咋一个乞丐都比自己好看了。接着,他又看向吴吉的手脚,不由得气不打一处来,忍不住说道:“这孙子又不缺胳膊少腿的,年纪还轻轻,哪来的脸在这儿跪着啊?真丢人,男儿膝下有黄金都不知道。”大汉嫌粉笔字丑,没有细看,想当然的就觉得人只要天生不残疾,肯吃苦肯付出,就没有什么事能难倒,像眼前这小伙这样四肢健全却好逸恶劳的人,他最为看不起。
闻言的吴吉缓缓抬头,看向这个并不理解他的男人,也没有多解释什么,嘴角扯出一丝微笑,微微致歉。这下反而是大汉有点不好意思了,他往往就是那种别人横,他就更横的人,但是面对这个打不还手骂还要向自己致歉的人,他也是没脾气。
只见他神色复杂地多看了几眼,从挎着的包里掏出两百块扔在了吴吉面前,冷声道:“好自为之。”便准备转身离去。
“砰!”身后传来巨大的声响,大汉惊疑地转过头去,看见那个瘦弱的少年脑袋正缓缓从地上抬起,光凭声响都能猜到刚刚那一下是磕得有多重,更别提此刻他额头行瞬间就开始泛起了红色。
那个少年眼神如同死灰,却又坚定无比:
“施舍以恩,叩首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