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反正等着也是无聊,秦焱决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既然是要学会怎么控制和运用野性,那么首先,要再次感觉到自己的野性才可以啊。
盘腿坐在地上,秦焱默默地回想着上次和热火比赛时,最后时刻他进入野性时候的场景。
他清楚地记得,那时候,詹姆斯马上就要从他身边突破过去,然后投进扳平比分的进球。
那时候,自己心里有种强烈的不甘心的感觉,觉得一定不能让詹姆斯投进那个球,然后,自己就莫名其妙地进入了那种野性的状态。
那种状态真的很美妙,注意力,速度,力量,反应,秦焱能感觉到明显的提升,这才让他最后有能力挡下詹姆斯。
但是那种感觉对身体的消耗很大,可能是因为第一次的原因,以秦焱的身体素质,他居然也只能坚持一分半而已,而詹姆斯,是从第四节一开始就开着那种状态,一直坚持了快一整节的比赛,明显人家对野性的运用就比自己强。
而且还强出了不少。
想来,教练也是希望自己可以和詹姆斯一样,可以熟练控制这种东西,才让自己轮休来训练的吧。
只是不知道,给自己当教练的是谁,要知道,不是每个球星都有可能有野性的。就拿马刺队来说,邓肯都亲口承认,他在没受伤之前也有野性,但是受伤之后,也没有了。
麦迪和吉诺比利的野性也是如此,曾经有,现在没有。
而强如帕克,哦,帕克表示自己从来都没有过那个东西,只有羡慕别人的份。
所以说,不是任何人都有机会拥有这东西的,同样的道理,也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教别人如何控制和使用野性的。
真不知道,会是谁来当自己的野性老师。
“我说啊,你这个小子特训就是在偷懒么?怎么还坐在地上了呢?马刺现在的年轻人都越来越娇贵了么?”
“啪——”
伴随着一声泡泡糖被吹破的声音,一个陌生的,带着一些戏谑的声音突然在训练馆内响起来,秦焱正在回想之中,猛地被这个打断了思路,顿时心里微微有些不爽。
他没有开口,只是突然睁开了自己的眼睛,然后两道冰冷的目光往声音的发源地看过去!
一头五颜六色的短发,大大的鼻环和耳环,还算高大的体格,浑身充满亮闪闪碎片的衣服和两侧有些铆钉大裤子盖住了身材,一双厚厚的大皮鞋在地板上摩擦,然后嘴里还在嚼着泡泡糖!
这种打扮哪里像个篮球手,分明就是不良少年啊!
但是秦焱看见这人的瞬间就猛地从地上跳起来了,怎么可能,这家伙怎么可能会被请过来!
竟然是这个家伙,当自己的老师么?
可是,为什么会感觉这么不真实呢?
没错,来人正是NBA最有个性的奇葩球星,公牛王朝的最强三人组之一——“花大虫”丹尼斯-罗德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