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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云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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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道人想着一些记忆,知道未来见谁杀谁的易子如今不到十岁,甚至比他还小。

他便有可乘之机。

先一步将这一个世界改变了!

“那么,第一步,就是打出名声喽!”

陆小孩将目光看向了东边。

那里,是草原上云蒙帝国的领土。

还有什么比起军功来更能让人快速崛起?

云蒙帝国与大乾王朝向来有着生死之仇。

当年云蒙大军倾尽朝野之力,一举要覆灭大乾,陆地上铁骑甚至逼到了玉京城下!

而平日里,这些草原上的蛮夷,经常洗劫大乾王朝的小城小镇,边关的居民深受其害。

所以,他出击草原,也是合理之举了!

“什么,杨安已经深入草原了?”

陆道人领着一干部曲入了草原后不久,他的消息便传到了元帅江南的耳中,让这位大帅的眉头微微皱起。

倒不是因为深入草原违反军规。

时不时派遣小股军队进入草原进行练兵是这里的潜规矩,不仅可以增加军队的血性,还可以得知一些有用的情报。

向来不被禁止。

只是如今进入草原的是皇帝私生子,万一出了问题,有些说不过去。

虽说皇子在军中历练可能有生命危险,但若是真出了危险,即使皇帝不怪罪,他的前程也好不到哪里去。

“传令,派一组血衣卫去一趟草原,执行任务!”

这位大帅终于下了命令。

便有数人也去了草原。

……

而此时,在草原深处,被担忧的陆小孩面色却是一脸的平静。

“少爷,您的这个东西真是好用!竟能够看到几里之外的云蒙军队!”

陆小孩身旁,小鳞鱼一脸惊喜地看着远方。

他的手上,拿着一个由两个水晶构造而成的“神器!”

不错,在他的眼里,的确是神器!

因为这个神器,竟能够让他清清楚楚看到几里之外云蒙的军队!

“这是望远镜,不是什么神器。”

陆小孩心里笑了笑,却没有多说。

“我的天啊,这些云蒙骑兵装备居然这么精良,他们手中拿的是蒙神刀吧,腰间带着的是铁木乌骨弓,穿的铠甲也是白牛精皮铠甲,而胯下的宝马,是乌血马!”

小鳞鱼本来因着有神器方才使他能够看清楚远方的敌人而高兴,但是当他真正看到敌人的装备时,他彻彻底底震惊了。

蒙神刀,长七尺,宽四指,锋利非常,乃是骑兵战刀,冲击起来,可以把敌人的敌兵连人带马劈成两半!

更何况这种刀,还是天梯纹理钢铸造的,吹毛断发,韧性极强,削铁如泥!

而云蒙的铁木乌骨弓,非弓箭制造大师不能造,这种弓是以铁木,乌骨,铜鳞鱼胶,蟒筋粘绞成的,坚固如钢,经久耐用,尤其是弓力强大,能射出五百步之远,不过力量也需要四石,要顶尖武师才能拉开连射!

这是云蒙的国之利器,就凭这弓箭,足可以使骑兵横扫天下,纵横草原,三番五次到大乾国土上来掠夺抢劫!

白牛精皮铠甲,则是云蒙特产白牛皮,经过上百道鞣制,锤打,压,刮,缝而成的,拥有极强的防御,堪比薄钢甲,尤其是轻便无比,一身也不过是五六斤。

至于他们眼前敌人所骑的乌血马,是云蒙征战四方,所向无敌的“铁浮屠”骑兵所用的马匹。

天下最强大的骑兵,“铁浮屠”,就是这种“乌血马”!

骑了乌血马,拿了乌骨弓,穿了白牛铠,云蒙的轻骑兵几乎是所向无敌!

这种轻骑兵,来去如风,骑在马上,就拥有了先天高手的机动灵活,在边关地域抢劫起来,根本无法调动军队来截击,每每洗劫了一处小城小镇就呼啸而去,除了建筑高高的城墙防守,大乾的军队拿它们没有一点办法。

而如今,被他们遇上了几百人!

“我们这是遇到大鱼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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