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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校园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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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老师们还不想闹大,所以……”

“所以什么?得了吧,要问什么就直接问,少打这种官腔,我不爱听。”

“罗是豪,这么说的话你确实进了行政楼对吗?”

“是,我进了,怎样?”

录音里,罗是豪的声音突然靠近,听得出来他把身体探向了夏绵,神秘地说:

“我啊,是去找鬼了。”

“鬼?”

罗是豪把嗓子压得更低,声音是硬从喉管里挤出来,像正被某种东西扼着脖子:

“是,鬼……嘻嘻嘻嘻……”

“罗是豪说的那个鬼,是什么?校园怪谈吗?”

简遇安把录音按了暂停,问夏绵。

夏绵说:

“那种说法每个学校都有。我们学校一年前拓宽了,买下了旁边的小学,在这个小学上建了新的大楼,就是现在的行政楼。”

“下面就是那个怪谈了。在这个小学里有个读四年级的小男孩,喜欢逃课,上课的时候常常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老师很头疼,后来又一次抓到他在上课时间跑到学校外面的建筑工地捡石头玩,他的班主任忍无可忍,就把他关到了教室里反锁起来,打电话通知他的家长后,班主任就回自己的办公室了。其间他听到那个小男孩拍着门尖叫的声音,但他没当回事。等小男孩的父母来了,跟班主任沟通后知道这个孩子有一定的幽闭空间恐惧症,平时是因为恐惧才不愿意在教师里呆着,就后悔了准备放小男孩出来,结果开锁之后……”

“开锁之后……小男孩的尸体倒在地上,脸冲着门口,他的半个脑袋已经飞到了楼下。原来是教室里的电风扇年久失修,小男孩因为恐惧这幽闭空间,把窗户打开想要跑出去,坏了的风扇脱落,扇叶飞速卷动着冲小男孩的脑袋削了过去……”

“这件事之后,那个班主任受到各界的重压,也在那个小男孩死去的教室吞安眠药自杀了,渐渐的,那幢楼也废弃了,常常有人在半夜听到风扇转动的声音,以及敲东西的声音——有说是那个小男孩的魂还被关在那幢楼的教室里出不来,也有说法是想要去找他的那半个飞到窗外去的脑袋……但比较重要的是,很多人都看见了,那个老师被抬出来的时候,衣服上下都是被沾着红蜡的小手抓过的痕迹,像是被那个小男孩……”

简遇安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应了一声“哦”之后,问:

“这种校园怪谈每个学校都有,就跟特产似的,没什么太可怕的。然后呢?在你看来,罗是豪所谓的找鬼,是去找那个小男孩?还是只是托辞?”

夏绵看样子还没从那个恐怖怪谈里脱身出来,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

“啊?哦,按他的说法不止是这样。他自从听说这个怪谈之后就想去行政楼里看看了,又因为他是留校学习的学生的一员,昨天死了人的消息他也是第一批知道的人之一,所以他主要的目的还是去看看那台死了人的电梯。据他说他搭着那台电梯上上下下了三四十个来回,也没见到鬼……”

“然后他就走了吗?”

“不是,他又去了六楼,就是原先行政楼的图书馆所在的那个楼层,但目的是什么他不肯说。”

“那两个进去的人呢?你知道他们是谁吗?”

“我调查了出入校的登记。我们五大会把在晚上九点之后早上六点之前出入学校的人员姓名和身份信息做一个核对和登记,按照时间推算,进去不满五分钟而且看上去很匆忙的人叫张大纳,是学校打印室里的员工,他胆小得要死,这几乎是所有员工都知道的事,他那天是回去拿忘带了的钥匙的。知道平日里一起工作的同事暴毙,他吓得连班都不敢来上了,刚才我去院务部的时候,院务部主任说他请假了一周。另一个穿军绿色大衣的女人,也是我们学校负责清洁的人员,二十岁出头,叫巴雯,我刚才已经看到警察去找她了。关于她我有点想法,因为我记得你提过,楚德在两个月前大家一起来我们五大玩的时候,中午请假外出了一段时间,我就去查了查那天其他人员的在位情况,果然,巴雯那天因为生病请假住院,她所住的医院离我们学校并不远,我想得到更多的证明,就到她的休息室里转了转,她的休息室里都是那种二十多岁女孩用的甜美型香水味道。所以我想……”

“楚德的情人,就是自己的同事吗?这样……”

简遇安沉吟了一会儿,又问夏绵:

“曲尉,巴雯,罗是德,还有张大纳,那天进去的就是他们四个对吗?没有别人了?”

夏绵停了停,扶了下眼镜,说:

“不是的。有五个人。我担心会有万一,就又检查了一遍监控,所有时间段的都看了一遍,发现5月25号,也就是昨天早上六点半,又有一个人又从行政楼里出来了。我还特意把监控倒回看了几遍,我可以确定,她和那个巴雯一样,在5月24日早上上班时起,就一直呆在那里了,而且她比巴雯出来得更晚,所以出入校的登记本上没有她的名字。她是那个图书馆的女馆员,池小妹。我查了值班记录,那天确实是她在值图书馆的夜班。”

这就是夏绵的性子了,能把这么枯燥的事情做得这么完善,能从最难缠的人口里问到东西,都源于他万年的好脾气,再加上他比女孩子还细致的观察力和信息整合力,他可以说是一个相当优秀的助手。

简遇安沉吟了两分钟,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对夏绵说:

“员工档案有记录这五个人的地址吗?我需要最详细的地址,连门牌号都要精确。”

夏绵认真地推了推眼镜,答道:

“《宪法》有规定,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刑法》也有规定‘非法入侵住宅罪’,严重的可要判刑的啊。”

“所以呢?”

“……队长,你想做什么我有数的。”

简遇安的笑开始变得有些俏皮,就跟她在公交车上把失主的手机摸出来塞进小偷兜里的那种将要做恶作剧似的笑容一模一样:

“放心,我不会偷什么东西,此外我会找一个更妥帖的人去做的,她动手,即使被发现,也没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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